海口网8月19日消息(记者 曾丽园 通讯员 林明智)8月19日,海口网记者获悉,定安法院对一起因一只鸡“失联”引发两村村民聚众斗殴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某丰、吴某学等七人分别获一年十一个月至三年不等的量刑。
2013年底,陈某丰女友家饲养的一只鸡不见了,便怀疑吴某州盗窃其女友家饲养的家鸡,遂与同村村民陈某腱等人到吴某州家中质问,吴某州予以否认。当晚,吴某州将陈某丰等人到其家中质问一事告诉了同村的吴某学,随后,吴某学便召集吴某松等十余名同村男青年与另一村的陈某丰及陈某腱、陈某智等人发生冲突相互殴打。双方被在场群众拦开后,陈某丰又电话召集同村的男青年与吴某学等人在公路上持械斗殴。民警接报警后赶赴现场鸣枪示警,双方才停止械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丰、王某、吴某学、吴某良、吴某松、吴某州、许某岛均积极参与并持械聚众斗殴。在互相斗殴过程中,致二人轻伤、二人轻微伤,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本案中,本因琐事产生争执,如果双方能理性克制自己的情绪,不会引发这样的后果。希望能以此给年轻人已警醒,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要运用讲道理的方式处理,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否则,必然要为自己的过激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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