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日前,新村路1388弄中环家园发生惊险一幕:一块长约90厘米的水泥条从4号楼26楼外墙脱落,刚巧路过此处的乔女士被溅起的碎块击中后腰,致使腰部出现一个长约22厘米的伤口,送医抢救后缝了48针。乔女士入院手术,自己垫付了医疗费。而开发商和物业则互相推诿,让乔家人“该走什么程序,走什么程序”。
乔女士住在中环家园4号楼25楼,8月14日16点15分左右,她和母亲带着4个月大宝宝散步后准备回家,她推着婴儿车走在前面,上了残疾人坡道,母亲抱着宝宝跟在后面。
这时,一块水泥条突然从天而降,先砸弯坡道的金属护栏,然后碎片四溅,其中一大块碎石击中乔小姐后腰。乔母见状立即转身护住宝宝,祖孙二人幸好没有受伤。
为何会有水泥块从天而降?经过一番勘察,原来4号楼2601室阳台外侧的水泥条脱落了右半边。事发当晚,物业派人乘坐吊篮,将残余的水泥条铲掉,并检查了1-26层所有01室阳台外墙,没有发现其它松动、脱落现象。
据乔父介绍,“由于伤口比较深,伤口表面皮肤发黑,女儿可能还要进行二次手术,修剪坏死的皮肤。”由于乔女士入院治疗,一直母乳喂养的宝宝不得不开始食用奶粉。
事发后,小区物业上海中环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诉乔家人:“不是物业责任,该走什么程序,走什么程序。”
记者试图联系小区物业负责人,但其不接手机,在其办公地点也未能找到人。记者将联系方式留给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请负责人回电。截至发稿时,未接到物业方任何回应。
小区开发商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则对记者表示:“你先去采访物业,让物业来跟我们联系。”
普陀区房管局万里房管办王主任表示,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中环家园4号楼2005年交房,至今已经10年。现在要维修4号楼外墙,需动用维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目前,物业公司已经向业委会提出申请,正在走流程。
目前,小区所在街道、居委会正在积极做工作,协商解决办法。
[律师观点]
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应共同负责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杨维江律师说:“商品房外立面脱落伤人,通常有两方责任主体: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若商品房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受害人当然可以向开发商追责。但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以已过保修期为由抗辩,我认为是不妥的,商品房没有保质期,开发商对房屋质量责任的承担应该是伴随商品房终生的。另一方面,物业公司作为商品房的管理者,有义务对外立面的安全隐患尽到排查、警示避让、及时维修等义务,这是其能力所及范围之内的职责,乔女士遭遇飞来横祸,物业公司疏于管理也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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