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一名26岁的女子,在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却被告知男方的户口存在虚假登记之嫌,不能办离婚登记。自己新婚的丈夫,难道存在两个户口,两重身份?为此,女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涉案结婚证。
2014年12月,儋州一名年轻女子来到儋州法院立案窗口,称她要起诉儋州民政局。
原来,儋州女子李菲(化名)与当地一名男子符某相识后,两人在2014年6月到儋州市民政局办了结婚登记,并顺利拿到了结婚证。
可是好景不长,李菲发现和丈夫符某在很多方面都格格不入,夫妻俩天天吵架,最终两人同意协议离婚。
但在去儋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离婚登记时,李菲却碰了钉子。“工作人员称,男方没到场,而且男方结婚登记时的户口早已被注销,因此不能办离婚登记。”
“一个户口显示,1990年出生,而另外一个户口显示是1989年。我想我是被对方骗了。”李菲经多方调查发现,曾经信誓旦旦的符某,其实有两个户口。而显示1989年出生的户口,早在2013年底,就被洋浦警方在清查重假户籍整顿中注销。
李菲认为,儋州市民政局未依照相关法定程序,未履行审查职责,依照第三人符某的虚假户口和虚假身份信息,为李符二人办了结婚登记,为此,李菲诉至儋州法院,要求撤销涉案结婚证。
今年年初,法院开庭时,男子符某拒不到庭,法庭缺席审理此案。
近日,儋州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儋州市民政局颁发的涉案结婚证。
法院认为,符某的涉案户口被警方注销,他在结婚登记时,仍使用已注销的身份证明,相关证明不能作为婚姻登记依据,无法说明符某结婚登记的真实意愿。民政部门为涉案两人办理结婚证,失去了合法存在基础。目前,李菲也申请离婚登记,已无缔结婚姻的意思表示,故其请求撤证,依法应予支持。但被告单位受技术条件限制,未能及时识别出符某提交的户籍资料已被注销,不能认定被告在颁证行为中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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