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调价、社保公租房政策调整,都需要广泛听取民意。21日,武汉市法制办公布《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今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再是一本“糊涂账”,市民还可以通过相关的参与渠道表达自己意见。
据了解,列入武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有7大类37项,涵盖规划、政府重大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改革创新政策和措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与社会建设、价费和其他重大事项。其中,不少与市民利益直接相关,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保政策,水电气交通等公用事业价费、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等。
按照办法,重大决策必须要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的程序。对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事项,决策起草单位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对公众意见集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决策失误将实行责任终身追究。
办法规定,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信息要及时、准确发布,并在网站上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提交建议和意见。对于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公众对方案有重大意见分歧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决策,还应当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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