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经济合作社登记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把我的名字写错了。如今,我要求经济合作社或村委会开证明,以便到有关部门更正时,却遭到踢皮球。”一年来,家住陵水新村镇盐尽村委会第十经济合作社的崔少玲为了开个证明,往村委会、经济合作社和派出所等部门跑了多少趟,她已记不清了。
10年前颁发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崔少玲的名字被错写成“亚令”,从2014年8月开始,她为这个问题烦恼不已。
崔少玲说,1998年,她父亲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了新村镇盐尽村委会第十经济合作社8.37亩土地。但在2005年更换新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有关部门登记她的名字时,用了平时大家的俗称叫法,写成了“亚令”。而且,家里除父亲的名字是正确的,其他人的名字都写错或者不完整,以大家平时俗称叫法登记。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直由父母保管,她也不注意。直到2014年8月,经济合作社土地征用补偿款公布时,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崔少玲拿着家里的户口本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派出所,要求出具“亚令”就是崔少玲的证明。2015年3月20日,陵水公安局新村派出所出具崔少玲曾用名亚令的证明。未想,6月15日,新村派出所又出具证明称,因工作疏忽,发现崔少玲在公安常住人口信息系统未用过“亚令”该名,声明此前所开证明作废。民警告诉崔少玲,要开具“亚令”就是崔少玲的身份证明,按程序须由崔少玲所在村委会先出具证明才行。
崔少玲说,当她去找盐尽村委会书记开证明时,村委会书记让她去找第十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可她去找第十经济合作社负责人时,对方又让她去找村委会书记。一年来,她不知跑了多少趟,但总是被推来推去。
崔少玲说,从小到大,她一直生活在第十经济合作社。即使现在出嫁了,户口仍没有迁出。且2003年,她经村委会同意,在第十经济合作社建房居住,一家人一直住在那里。无论是村委会书记还是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对她的情况肯定了如指掌。
8月2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第十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崔亚云说,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亚令”是不是崔少玲他不清楚,这是经济合作社前任负责人弄的,由于无法确定,所以不出具证明。
崔少玲的父亲崔道雄曾去找第十经济合作社前任负责人,但对方也不愿意证明“亚令”就是崔少玲。
前段时间,证明“你妈是你妈”曾引发网友热议。如今,崔少玲也面临着如何证明自己就是“亚令”的难题。她的难题能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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