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的奚晓明插手执行?
而这16起民事诉讼在判决之后长达6年的时间里,也一直未能进入执行程序。
按顾雏军的说法,全国工商联一直认为这16个民事判决是违法的,连最起码的二审终审的法定程序都被剥夺,最高人民法院因此长时间未允许判决进入执行程序。
不过,这一说法无法得到证实。
转折发生在2012年。这一年的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格林柯尔系企业依法恢复执行程序的通知》。
这份通知里说:国务院已协调相关部门就格林柯尔系企业处置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对广东格林柯尔和扬州格林柯尔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恢复执行程序。
顾雏军认为,这是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奚晓明在接受了相关利益方的巨额贿赂后,利用其民法权威的影响和最高院分管执行副院长的地位,不顾全国工商联的反对,而将这16个充满争议的判决极力推进了执行程序。
但顾雏军无法为他的这一说法提供依据。
恢复执行程序之后,截至目前,科龙系公司已实际执行到的款项超过了3.86 亿元。
此次顾雏军的诉讼请求之一即是判令海信科龙等公司返还已收取的全部执行款。
海信科龙回应:毫无事实根据的荒唐诉讼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试图联系海信科龙方面就相关问题进行求证,但直至发稿前未获回应。
自7月22日佛山市中院正式受理该案至8月17日顾雏军召开新闻发布会,一直未见海信科龙发布相关公告。8月19日,海信科龙发布公告回应顾雏军提出的诉讼称是:毫无事实根据的荒唐诉讼。公告里说,海信科龙在佛山中院诉讼格林柯尔系的案件已在2009年9月之前全部终审胜诉,目前执行程序已基本终结,仅剩相关利息未能收回,当前法院的执行程序只涉及相关利息的分配事宜。顾雏军及格林柯尔系公司等三主体滥用诉权,提出了毫无事实根据的所谓489亿的荒唐诉讼。“即使佛山中院按程序受理其‘执行异议诉讼’,但任何与‘利息款’执行无关的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诉求不可能被法院审理,更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针对海信科龙的公告,顾雏军很快在其实名微博上做出回应:“根据广东法院网的公示,我的起诉已经正式立案并已经排期审理,海信科龙从何渠道通过何人知道佛山中院不会审理我的诉求?又是从何渠道通过何人知道佛山中院不会支持我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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