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月饼标注生产日期为“2015年09月10日”
早产月饼标注生产日期为“2015年09月10日”
再过28天就将迎来中秋,月饼也将成为消费市场的主角,此时不少生产企业已开始生产制作月饼等待上市。然而,一些企业为了延长保质期获利,玩起了穿越剧——将月饼生产日期延后。30日,省食药监局稽查局联合龙华区食药监局稽查大队的执法人员,针对月饼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中,发现海南椰丰食品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月饼中,有大批量的月饼外包装上生产日期竟为“2015年9月10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使月饼“早产”了11天,穿越到了教师节。面对还有余温的月饼,厂方辩称是“前几天不小心将时间打印错了”。
目前,执法人员依法对9680个“早产”月饼现场原地查封,并立案处理。
数十箱月饼“早产”11天
30日下午,省食药监局稽查局联合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月饼生产企业进行巡查,在位于海口市金盘工业开发区建设一横路的椰丰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正在加工生产“香港宝华”月饼,材料间内十多名工人正在对已制作好的月饼进行规格分类,然后再送到打包机上进行打包。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厂区内的数十箱已生产打包好不同规格的月饼生产日期竟标注为“2015年9月10日”。
记者观察发现,日期印有“2015年9月10日”的宝华月饼共有3种规格,其中宝华鲍翅月饼300g、宝华旦蓉100g以及宝华旦蓉65g,保质期均为45天。有数箱月饼透过塑料外包装,竟然还能明显感觉到如同温水似的热度,甚至连装有月饼的纸箱外还能感觉到余温。执法人员怀疑,这些月饼应该刚生产出来不久。
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公司厂区内工作人员停止生产,并要求厂方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
厂方辩称“失误印错”
据海南椰丰食品有限公司厂区的王厂长介绍,三种规格的月饼由大到小的生产成本分别为12元、4元以及1.2元,标注着“9月10日”的月饼是在几天前制作打包时,负责打包的工人不小心把日期的印码调错了,因此打印出来的日期也就随之错误了,之后他们进行了改正。
“你进行了改正,为什么有好几箱月饼摸起来还是热乎乎的?”面对执法人员提出的质疑,王厂长称,这是保鲜剂产生作用,因此一两天内都会产生热量,并一再声称当天并未生产“9月10日”的月饼。
“这种‘早产’的做法涉嫌违规,厂方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据省稽查局一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生产日期(制造日期)是将食品装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所有食品都应该清晰标示预包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作为食品生产者,标注的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必须是真实有效。
经执法人员清点,现场共发现9680个“早产”月饼。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早产”月饼进行原地查封,并立案调查处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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