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近期查办了原海口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秀英分局科员符芳銮玩忽职守一案。因“马虎”履职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45余万元,符芳銮最终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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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致使国家经济损失345万元 海口国土局一干部获刑4年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5-09-02 10:13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近期查办了原海口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秀英分局科员符芳銮玩忽职守一案。因“马虎”履职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45余万元,符芳銮最终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检察机关提醒,长期以来由于社会公众、特别是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对这类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导致很多渎职侵权行为和犯罪未能得到有效的遏制。

     玩忽职守致国家损失345万

  据检察机关介绍,1994年10月,海口市货运大道项目征用了秀英区长流镇文森村172.743亩农用地并进行了补偿。2009年11月,海口市政府决定启动货运大道二期项目,并开始征收补偿工作。

  文森村相关负责人吴某顺为了获取国家土地补偿款,伪造了该土地为1984年分配给村民宅基地的证明材料,并以此为由向区政府申请追加补偿。随后,调查复核小组成员符芳銮在调查中发现情况不属实,却出具了意见为“文森村民小组对后庙宅基地为村民宅基地的主张理由充分,证据材料齐备”的调查报告,并提交给秀英区政府。

  秀英区政府根据该调查意见等将文森村被征用土地确认为宅基地,并予以追加补偿,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45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符芳銮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345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宣判后,符芳銮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口市中院提出上诉。最终,海口市中院作出裁定驳回符芳銮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严重不负责也犯法

  本案承办检察官表示,渎职侵权犯罪发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涉及环节较多,责任相对分散,很容易被忽视。另外,不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为,即使工作中存在一些不作为、疏忽大意的情况,但只要不谋私利、不揣腰包,就没有多大问题。

  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符芳銮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本应当认真审查证明该土地性质的原始材料,并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涉案土地现状,然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相关调查报告。但是,符芳銮却因其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了玩忽职守罪。

  检察官提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切实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避免因玩忽职守而沦为“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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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 [编辑:林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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