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中夹带的车用废旧电池
8月31日夜间至昨日凌晨,海口港治保部门发现2辆货车非法装载车用废旧电池,企图蒙混过海,并当场报警处理。目前,公安部门已责成运输方相关责任人对这些车用废旧电池做妥善处理。海口港客运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一夜查获2辆非法夹带废旧电池过海货车
8月31日晚11时20分许,海口港安检站中心工作人员在对过海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时,从电脑影像图形中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闽C624××的货车,疑似夹带一批车用废旧电池。发现可疑情况后,港口治保部工作人员立即上前进行问询。经询问、检查,工作人员确定有13件车用废旧电池夹带在该过海车辆所托运的货物里。
“共发现13件车用废旧电池,一件有6个,密密麻麻地夹带在车厢中间部位,司机当场承认携带车用废旧电池过海。”据海口港治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随后他们将该情况报告给海口港客运派出所,该所相关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对这批车用废旧电池进行检查。经检查确定是危险品后,派出所责令货车司机将货车驰离码头,并将车用废旧电池卸到指定区域。无独有偶,昨日凌晨4时43分许,一辆车牌号码为赣CBA62××的货车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经工作人员询问发现,该车车厢内同样装载有车用废旧电池。随后,海口港客运派出所民警再次责令货车司机将危险品卸至指定地点。
运输车用废旧电池过海须向公安部门申请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小轿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广泛使用,产生了大量车用废旧电池。由于目前我省还没有处理车用废旧电池的工厂,每年都有大量车用废旧电池在不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被运输出岛。部分货主或司机缺乏安全意识,为了利益,私自将车用废旧电池藏匿在其他货物中偷运过海,存在安全隐患。去年4月和5月,在广东省徐闻县高速公路先后发生因过海车辆私自夹带车用废旧电池自燃起火事故;去年10月,海口秀英港待渡场也发生一起类似事故。“车用废旧电池上船过海,如果没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在船舱里自燃,后果不堪设想。”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
省交通运输部门规定:运输车用废旧电池过海,首先要向海南港务公安部门申报,然后通过港口危险品专用通道,到港航企业指定的危险品检测站检测,根据检测情况购票缴费后,到指定码头上危险品运输专用船舶过海。
相关链接:
男子针扎鼓包发烫手机电池被炸伤 称为其放气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