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做黄金期货的名义,以支付高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800万元,在短短几年间,造成13名被害人共计损失600多万元。9月1日,南海网记者获悉,海口市琼山区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海口男子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陈某以搞黄金期货生意为名,并许诺支付2.5%-5%的高利息回报给存款人。至2013年底,非法吸收不特定社会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7907000元。2014年4月,其多次通过黄某将非法吸收存款中的121万余元用于发放高利贷,收回30万元。2012年12月,其多次将非法吸收存款中的633万元转入梁某、李某的账户中,用于其在香港炒黄金期货。期间,其均按时支付被害人利息合计189万余元,至2013年12月底其无力支付为止,造成被害人损失合计600多万元。后经被害人报案,2014年5月4日被告人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7907000元,数额巨大,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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