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捞出毒品的河段
9月2日,云南彝良县柳溪乡村民李某下河捕鱼时,捞出一包块状可疑物,立即交到了乡派出所。后经民警鉴定,这包块状可疑物是毒品海洛因,经称毛重为2266克。
由于连日的暴雨,致使白水江河面水位上涨,原本清澈的白水江浪涛汹涌,黄沙翻滚。9月2日一大早,彝良柳溪乡村民李某趁河水混浊提起渔网下河捕鱼,但因河水流速过快,忙活了大半天竟然毫无所获,李某便转移到牛街镇南厂办事处白水江回水湾处继续撒网捕鱼。
一网下去后,李某感觉到网往下沉,发现网内有东西,可能捕到鱼了,便高兴地慢慢收网,当提起网来一看,里面竟是一个白色塑料袋。出于好奇,李某便打开塑料袋看,发现里面有六块黄色胶布包好的块状物。
突然,李某脑海里想走前段时间派出所民警到他们村子里开展禁毒宣传时,宣传单上好像有类似的东西。李某仔细端详了一下那包物品,始终觉得这个东西十分可疑,便赶紧收起渔网来到柳溪派出所,主动把东西交到了民警手中。
经民警现场鉴定并通过专业检测,最终确定了李某打捞到的这袋东西就是毒品海洛因,经称量毛重2266克。柳溪派出所随即依法对海洛因予以扣押,并对李某的做法给予肯定和赞扬。
民警提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不能私藏毒品,否则将会面临法律制裁,如果私藏毒品数量较大还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因此,群众如果发现或是捡到毒品,应及时报告或上缴公安机关,切忌不可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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