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危化品,液化气从充装到运输等环节都有着严格的要求。9月5日下午,定安县交警大队在辖区查到一辆运输液化气的轻厢式货车。除了无运输危险品资格证,在该货车上装载的40多个大小不一的液化气钢瓶中,竟然还有一个是超期未检的,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无资质货车运输液化气上路被扣
5日下午,定安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定安县见龙大道与环城北路交叉口拦下一辆形迹可疑的轻厢式货车,发现司机岑某某没带驾驶证,民警随后将该货车司机带回大队处理。
“没想到车上装的竟是煤气罐,该货车是没有危险品运输资格证的,就这样上路,有着很大的安全风险。”该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按照“运载危化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等相关规定,该货车司机岑某某被处以记9分,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2200元的处罚。
记者当天下午在该交警大队见到了岑某某。岑某某坦承,自己驾驶这辆货车已有一个多月时间,车主系陈某某,但车辆实际属于“南海供气站”。
记者之后在交警做的询问笔录中看到,岑某某是这样介绍的:5日中午1点30分许,他驾驶这轻厢式货车从定安县黄竹镇“南海供气站”装载瓶装天然液化气往定安县方向行驶,准备运往定安县一学校旁的液化气加气站,至下午2点50分许,他适遇正在执勤的交警并被拦下检查。此外,他所驾驶的货车没有危险品运输资格证,并不是规定的特种运输车辆。
车内发现超期未检钢瓶考虑到无资质货车运输液化气存在的安全风险,定安县交警大队相关领导随即决定将货车及装载液化气的钢瓶暂扣到仙沟气站。记者也跟随交警前往该气站。
之后,在司机岑某某在场的情况下,气站工作人员将车内的钢瓶一一卸下,竟然发现里面有一个是超期未检的钢瓶。
记者观察发现,这个超期未检的钢瓶上印有:出厂日期是2006年,上次检测日期是2011年6月,下次检测日期是2015年6月。“现在都9月了,这个钢瓶已超期3个月未检。”气站工作人员说。
对于车内为何会出现超期未检钢瓶,在现场的岑某某则回应说,他只负责运送,液化气并不是自己充装的。此外,现场的交警告诉记者,他们已向局里进行了汇报,钢瓶超期未检应该由质监局来处理。
记者了解到,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4年9月5日颁布的《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改装气瓶、翻新气瓶和报废气瓶。
次日超期钢瓶“不翼而飞”?
记者本打算联系定安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来现场查处,但考虑当时已临近夜晚,记者随即返回海口,决定次日再联系该局执法人员一同前往。
6日,定安县交警大队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昨天就与多个部门取得联系,但对方都声称“不归自己管”。“我们已经按照规定,并在交警部门的权限范围内进行处理,现在只能放行了,剩下的就是主管部门的事了。”该人士无奈地说。
当天中午11点左右,记者赶到定安县城时,货车及车内的钢瓶已被转运到位于定安县城经贸路的“南海气库直销店”。
之后,记者与定安质量技术监督局张局长取得联系,他随即带着执法人员赶到“南海气库直销店”,不过昨天的那个超期未检钢瓶已不见踪影。
在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对店内的钢瓶进行检查时,气站一名男性负责人和货车司机岑某某一起走了进来。对于货车内发现的超期未检钢瓶,该名男子矢口否认,并声称他们根本没有使用过超期未检的钢瓶。
虽然超期未检的钢瓶已不见踪影,但执法人员在该气站还是检查到了10多个未张贴合格证的钢瓶。“我们会全部查扣回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气站进行整改。”定安质量技术监督局梁副局长说。
对于“不翼而飞”的超期未检钢瓶,气站方如今矢口否认。对此,梁副局长表示,他们会展开调查。
本报也会对此事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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