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结婚照被通州区一家酒楼作为婚宴宣传照所用,台湾知名艺人周杰伦起诉该酒楼侵犯其肖像权,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10万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已受理此案。
周杰伦起诉称,自己为享誉两岸三地的知名台湾艺人,其肖像承载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受到法律的保护。今年3月26日,其发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街的一家名叫“婚礼广场-盛世家宴”的婚宴酒楼在酒楼墙面上悬挂了巨幅的其与妻子的结婚照广告进行商业宣传,而其本人并未授权该酒楼使用其与妻子的肖像进行商业宣传,该行为实属为谋取经济利益而擅自使用其肖像,给其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该酒楼的行为已构成了对其肖像权的侵权,因此起诉要求该酒楼撤去其与妻子的肖像宣传广告,停止侵害行为及消除不良影响,并要求在公共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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