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溺水身亡后,家属因对其死亡原因存在质疑,至今没有到殡仪馆进行处理。5年来,殡仪馆存放费用已经超过22万元,但远在外地的家属仍然不肯露面。“家属把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都带走了,殡仪馆如果直接处理,万一今后家属找上门,我们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另一方面殡葬资源被占用,巨额保管费用没人承担,我们确实很头疼。”说起现在这样两难的局面,常州市武进区横林殡仪馆相关负责人很是无奈。
女子溺水身亡,家属5个月后才现身
2010年8月3日上午,常州武进洛阳镇戴溪大桥河边打捞出一具女性尸体,经法医鉴定该女子系溺水身亡。
随后,武进区公安局洛阳派出所通知武进区横林殡仪馆,将遗体运至殡仪馆冷存,并在媒体上刊登启事,希望女子家属看到后能及时前来认领,但在3个月的公示期间,女子家人并没有露面。
“3个多月后,我们工作人员与派出所联系办理火化事宜,经过申报,2011年1月,武进区公安局刑侦支队批准同意了洛阳派出所对这具无名女尸处理火化的意见,就在这个时候,溺亡女子的几名亲属出现了。”据横林殡仪馆一名工作人员回忆,当时几名家属赶到洛阳派出所寻找已失联大半年的女儿,经家属仔细辨认,确定溺亡的女子就是他们失踪的女儿。
原来,女子家属都在外地,家属不了解当地的公示政策和公示渠道,未能及时前往殡仪馆认领。如今,家属露面了,派出所向家属提供了法医鉴定死亡报告书,以及登报公示认领尸体的启事。
认为保管费用太高,家属一走了之
当时已近春节,派出所向家属出具遗体火化证明,让亲属去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处理后事。“按照收费标准,我们这存放一天的费用是120元,5个月加上火化的费用一共是2万元左右。”横林殡仪馆副馆长俞国正介绍,当听到还要支付2万元左右的费用,其中一名家属先是对遗体处理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死亡原因,之后索性撒手不管,所有家属都一走了之,至今没有再露面。
“火化的相关证明在家属手中,他们走了以后,也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我们处理起来就很麻烦。”俞国正表示,已经实名的尸体无法火化,如果殡仪馆坚持火化处理,今后家属找上门来,殡仪馆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长期不处理,对殡葬资源也是一种占用和浪费。
据了解,横林殡仪馆事后曾多次要求武进区公安局洛阳派出所,联系死者家属,让其到殡仪馆处理对遗体后事,但家属一直不接电话,派出所也束手无策,事情至今没有结果。
5年保管费超22万元,至今无人“埋单”
“现在这具遗体已经存放在我们殡仪馆超过5年时间了,一共1800多天,保管的总费用已经高达22.2万元。”对于这个“钉子户”,殡仪馆很是头疼,同时也很无奈。“保管需要人力、物力,还长期占据冷藏柜这一公共资源。”俞国正说。
俞国正介绍,殡仪馆是专门从事殡葬事宜的服务机构,没有强制处理尸体的权利,而死者亲属持有处理遗体火化的公安派出所证明,却没有依法办理遗体火化手续。
据了解,根据规定,在公安部门出具证明的条件下,殡仪馆可对非正常死亡尸体进行强制火化处理。
“之前我们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一名外地男子出现意外后,遗体在殡仪馆存放了一年多,后来通过横林派出所与男子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沟通,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再由横林派出所开具火化证明,我们最终处理完毕。”俞国正说,殡仪馆希望通过协商解决,万不得已再考虑强制处理。
俞国正表示,不论哪种遗体,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已经成为殡仪馆火化的唯一依据。下一步,殡仪馆将积极与洛阳派出所沟通,希望洛阳派出所能与女子老家派出所联系后出具相关证明。
对于是否通过法律途径向家属讨要巨额保管费用,俞国正认为今后可能会考虑,但难度会比较大,考虑到跨省以及家属条件比较困难,殡仪馆愿意向上级部门申报后,减免一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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