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网络文艺”,这句话走进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文件的形式,确立了网络文艺的重要性。这句话也被媒体敏感地提炼了出来,成为新闻标题。
之所以这次人们如此关注网络文艺,是因为网络文艺在整个文艺形态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这次会议大有给网络文艺“正名”之意。自“网络文学”这个概念诞生以来,它一直在争议中发展,在批评中成长,但与正统文艺概念相比,网络文艺一直被笼罩在浓重的商业色彩之中,更多地被认为其消费功能更明显。
网络文学、根据网文改编的电影和电视剧、网络自制剧、网游手游……这些都可以划归网络文艺的行列。在当下客观地评价这些文艺产品,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虽然网络文艺良莠不齐、泥沙俱下,但网络文艺的确正在越来越多地影响人们的精神生活。
刚播放结束的《花千骨》是典型的网络文艺作品,轰动一时的《甄嬛传》根据网络文学改编,《致青春》掀开了电影“大IP”的热潮,暑期档的大赢家《煎饼侠》更是全身充斥着“互联网基因”……网络文艺正在向成为整个文化产业支柱的道路上大踏步前进,发展好网络文艺,是繁荣文化产业的必然。
发展网络文艺,首先要为它“正名”,不把网络文艺放在正统文艺的对立面,不把网络文艺污名化。网络文艺诞生于商业时代,天生带有利益元素,但网络文艺的商业化,也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这一文艺类型的快速成熟,如果没有商业力量的推动,网络文艺会一直孱弱。
发展网络文艺,要给它提供更为包容的发展环境。这种理想环境的形成,应包括政策的支持、管理的多元、创作上的鼓励,以及其他一切有利于网络文艺发展的做法。
但网络文艺最需要的,还是从业者自身的努力,外部环境的利好,能否激发从业者从内在改变创作思维,是一个关键点。在网络时代,一切文艺形式都在逐渐“变身”网络文艺,这是时代的需求,也是人民的需求,这会要求创作者,能够真切体会到网络的特征与价值、网络对人们生活与思考方式的改变。而想要站在网络潮流前面,乃至领先于网民的思想,创作出来源于网络生活并高于网络生活的作品,对大多数从业者而言,目前仍然是一项艰难的挑战。
网络文艺目前还处在一个泡沫期,但好的迹象已经显现,人们不再盲目地消费劣质文艺产品,而改为追捧优质的文艺作品。“产品”与“作品”虽只有一字之差,却决定着网络文艺的命运。愿今后的网络文艺,能出现更多既有口碑又有效益的“作品”,哪怕是产品,也希望是更多的优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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