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9月6日至9月15日海南交警按照“四个一律”严查校车。
据统计,期间,共排查校车95辆、整改79辆、取缔9辆;排查校车驾驶人516人,其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10人;查处未取得校车标牌45起、其它违法行为237起。
据介绍,整治期间,各地交警深入每一所学校、幼儿园排查登记校车,检查车辆登记注册、检验、安全设备配置、违法记录处理、校车标识办理、运行线路、停靠标志设置等,没有完成或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限期尽快完成整改;对未登记注册、没有办理校车标识、未检验、报废的校车,一律停止使用;运载学生、儿童上路行驶的,一律查扣;校车驾驶人没有驾驶证、准驾不符、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未取得校车资质等,一律不得驾驶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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