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朱某的男朋友控制强迫自己女友卖淫,汉台男子余某便将朱某拘禁并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近日,余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朱某坐台带小姐赚钱,和余某之前认识。2014年8月17日晚上,她因为需要女子出台,之前余某说过手上有小姐,她就给余某打电话联系出台小姐的事。余某因怀疑朱某的男朋友控制了其女朋友强迫其卖淫,准备将朱某骗至汉台区铺镇控制起来,逼迫其找出女朋友。
8月18日12时许,余某成叫上其朋友,将应约而来的朱某带至汉台区铺镇工业园区以东的树林中进行殴打,逼迫其找出女朋友的下落,将朱某手机砸坏。随后余某将朱某押至城固县上元观镇姨妈家。
午饭后,余某把朱某带到山上面,脱光其衣服欲和她发生性关系,朱某骗余某说她有性病怕给他传染上,余某才放弃。期间余某用树枝和随身携带的刀背打她,还用一根电警棍打她下体。当晚余某又将朱某押至铺镇家中看押时强奸她。
次日早上7时许,余某欲再次强奸时朱某不愿意,余某一把把她脖子上的金镶玉坠扯掉扔在垃圾袋里,还拿手机给她照了张裸照说不听话发到网上。朱某趁余某不备,两次从余某家中逃跑未果,余某将朱某抓回后又对其捆绑殴打,余某回来后拿着刀逼迫她跟其发生性关系,期间又把她带到河边折磨、打耳光,把她衣服脱光按在水里说要弄死她来威胁。朱某逃跑被余某抓回后用余某家电话报警求救,后被警察解救。
汉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相关链接:
"痴情女"卖淫攒钱为男友买车 称不觉得可耻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