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00多元买的iphone4被同事摔坏,同事却不赔偿,为此,男子谢华亮竟持刀将同事刺死。昨日,这起因一部手机而引发的血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谢华亮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来自重庆开县的被告人谢华亮,去年案发时才19岁。案发前,他在广州市天河区的一家汽车养护中心工作,与37岁的蔡某是同事。
去年11月5日,案发前一天,谢华亮、蔡某与另外两个同事一起打台球。打球的过程中,蔡某不小心将谢华亮半个月前刚用1000多元买的iphone4弄坏了。谢华亮让蔡某赔,蔡某不赔,两人因此发生口角。
据谢华亮供述,当天晚上他去附近的小超市买了一把水果刀,想第二天吓吓蔡某。
检方的指控显示,去年11月6日9时30分许,谢华亮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东某汽车养护中心内,因向被害人蔡某国索赔未果,遂持事先携带的水果刀捅刺被害人蔡某的胸部,致被害人死亡。作案后,谢华亮逃离现场,同日22时许在广东省阳东县被抓获。
在法庭上,谢华亮辩解称,案发当天他又问蔡某赔不赔他的手机,蔡某说要看心情。谢华亮称自己被蔡某激怒,因此拿出水果刀对着蔡某,蔡某依旧说不赔。谢华亮称,自己冲过去假装要用刀捅蔡某,结果由于雨天地滑,整个人扑了过去,水果刀正好刺在了蔡某的胸部。
后来,他看到同事拨打120,就逃离了现场。随后他跑到番禺,向舅舅借了4000元作为路费,离开了广州。谢华亮和辩护律师都认为,蔡某在摔坏了手机之后不进行赔偿,蔡某应承担部分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华亮的老板等同事都证明,汽车养护中心的地方安装有防水防滑地胶,谢华亮称他是由于地滑才捅到蔡某的辩解不予采纳。
至于谢华亮和律师称被害人有过错的问题,法院认为,谢华亮因手机赔偿问题与被害人发生矛盾,属于民事纠纷,本应采取协商方式解决,但谢华亮事先准备刀具,协商过程中一语不合即持刀伤害他人。因此被害人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错。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谢华亮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院还判决谢华亮赔偿蔡某家属3万余元丧葬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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