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
环保执法如何满足公众期待?
还需解决三问题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当民众参与环境监督的热情被激发出来以后,环保执法如何积极回应,能否满足公众对环保执法的期待,关键在于环保部门需要强化自身执法能力。
人手不足问题待解决
说到环保执法力量,被采访的市县环保执法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也有些委屈,直叹人手不够。
“我们现在的投诉渠道不少,有12345市政府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网站、微博、微信,还有信件、上门直接投诉等多种方式。”海口市环境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叶道海介绍,热线有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无节假日之分,而且12369热线有7个工作日的办结期限。
“我们的手机一般都是24小时开机,因为夜间经常接到噪音、大气污染等投诉,需要赶到现场调查处理。”叶道海说,他们科室平时不但要负责热线接听、接待信访,还要完成实地调查、回复反馈等多项任务。“没办法,有了投诉是一定要处理的,人手再不够也要干。”
“人手不够”,这是记者走访白沙、海口、文昌、临高等市县环保部门听到次数最多的一句话。环保部门存在的执法力量不足、部门分割等现实问题在群众举报环境投诉纠纷案件办理过程中显而易见。
据白沙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羊忠锋介绍,白沙国土环境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有10个编制,但实际上一线执法人员只有6人”,执法办案感到吃力。白沙国土局在查处南大洋酒精厂私设暗管偷排案的过程中,就曾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汇报,直言“由于技术人员较少,技术力量薄弱,恳请省厅派专员指导帮助我县制定处置方案及应急预案等材料,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整改到位。”
多头管理需理顺
此外,在一些部门分割的问题上,由于环保、城管、公安等部门执法范围不一,有时甚至会出现同一个污染事件,不同的环节还要“分段”管理的情况。而且,这些部门往往均开设举报热线,普通群众搞不清楚,打了电话还要转送交接,所以给人“踢皮球”的印象。
岳平认为,要解决环保执法力量不足、部门分割的问题,应该合理调整分工、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并且新环保法将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内容写入法律,环保部门就能够与司法机关配合联动,惩治环境犯罪。
鼓励群众监督环保部门
“如果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样有权利向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举报。”岳平说,9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除了支持和鼓励公众对环境保护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规定了公众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举报途径以外,还明确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一样可以成为举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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