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访
清除犯罪记录早日找到工作
昨天,张惠鹏告诉记者,对于一审法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他还没有考虑好是否复议。他说,因被错误指控及判决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达到20万元,对于10万余元的赔偿数额,他内心是不认可的。他认为,此事对他家人的打击也巨大,2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太少。
张惠鹏说,他是家中独子,父母都务农,本来指望他在北京好好发展,结果在他工作很顺利的时候出了此事。其父母得知他被一审法院宣布逮捕后,如五雷轰顶。为了帮他请律师,他的父母从外地来京,“哪里都找不到,找人帮写材料还被骗了钱。”
张惠鹏说,目前他最着急的事情是就业问题。从2013年12月17日第一次被一审法院判刑并被逮捕后,他再没能去原单位上班。
“2014年12月8日我被释放后,曾找过单位说想回去上班,但是单位说我在公安的内网上有犯罪记录,保安公司不能再录用。”张惠鹏说,他拿到无罪判决后,也找过警方要求清除他在网上的犯罪记录,但是至今还没有结果。
现在,张惠鹏经常在西单、陶然亭公园等地卖唱,赚些生活费。接下来,他还要继续联系警方、法院,争取尽快清除犯罪记录,早日回到原单位上班。他表示,如果能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他可以不再继续追究国家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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