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公布之后,随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由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牵头的配套改革文件将加快出台。据悉,五个部委目前正在紧锣密鼓抓紧起草和修改工作。同时,地方国资委在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深化改革政策措落地的实施意见,中央企业也正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
一位市场分析人士预计,《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顶层设计方案,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则是对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要求、作出部署。“接下来,国企改革配套文件与推进实施改革将进入加速期。”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包括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内的各部委正在牵头制定配套改革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等文件,国企国资改革的系列文件正在陆续出台。全面启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目前正在制定的至少有10个相关配套文件,有3个已经出台,另外还有6个正在加快审议的程序,不久也将出台。对石油、天然气等其他重点行业改革,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方案。
据悉,在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公布后,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鹤召开改革专题会议,研究《指导意见》中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的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相关改革任务的部署落实。刘鹤表示,将结合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通信、军工等领域改革,开展不同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示范。
财政部主要负责起草国企改革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方案,《指导意见》发布后,财政部还将继续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也将出台细化文件。同时,2015年,国资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央管理的110多家企业中积极推进包括直接授权试点在内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
“财政部已经形成一些配套改革文件的草案,但还在研究讨论阶段。”一位国资改革研究者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的国企薪酬分配制度层面已经取得进展,目前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改革方案除西藏外已全部批复,中央部门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改革方案正在履行报批程序,将于近期完成批复。中央部门和地方省级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从2015年1月份起实施。
记者了解到,9月15日,国资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指导意见》。随后9月17日晚间,国资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要抓紧研究制订本单位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各地国资委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深化改革政策措落地的实施意见。
“国资委负责国企分类等一批改革配套文件制定。”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指导意见》部署,将坚持推进结构调整,持续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稳步化解过剩产能,加强企业间战略合作和兼并重组,优化国有企业布局,增强国有经济的整体功能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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