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省高院获悉,临高县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行贿罪分别判处王丽婷有期徒刑3年,判处严明进有期徒刑2年。至此,这一出“民间社保局长”坐堂办社保的闹剧落下帷幕。
行贿局长违规办社保获批
1954年10月出生的王丽婷,绰号“肥婆”,高中文化,系临高县加来镇人,2013年5月22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据临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早在2010年9月,王丽婷便以加来二轻厂名义办理企业人员退休和补缴养老保险,找到时任临高县社保局局长梁某(另案处理)咨询相关事宜。
由于部分职工劳动档案有缺失,按照有关规定,档案不齐难以办理参保手续,王丽婷希望得到梁某的帮助。为此,王丽婷到梁某办公室送上4万元。梁某收到钱后,王丽婷申请的企业人员退休和补缴养老保险顺利通过审批。2011年9月,王丽婷又为原铁木社的工人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
随着“肥婆”名声越来越大,陆续有23名不符合资格的人来找王丽婷办社保。于是,她便干脆在加来镇上租了一间房子,购置了一些办公用品,自己开始办理起“社保业务”,俨然一副“社保局长”的派头。证人谢某告诉办案检察官,自己听说“肥婆”为加来很多人办理了养老保险,便来找她。“她教我如何篡改信息、填写表格等,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不符合条件人员成功参保
2011年6月,加来镇人严明进也慕名而来,希望王丽婷为多文手工业社的工人办理未参保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的事情。王丽婷则要求将之前的23名人员纳入多文手工业社一起办理,并且每人给严明进好处费2000元。
据严明进称,多文手工业社等88人均未达到退休年龄,并没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按照法定程序不可能通过审核。2011年11月,就有30余人的材料被县社保局退回。为此,他和“肥婆”便动起了“歪脑筋”。
2011年11月,王丽婷出5万元、严明进出3万元共计8万元向梁某行贿。2011年12月,严明进还单独送给梁某2万元感谢金。不久,王丽婷、严明进办理的88名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顺利通过审批并领取了养老金,骗取国家社保金共909649.60元。
因犯行贿罪获有期徒刑
记者了解到,在法庭上,王丽婷对联合严明进向他人行贿14万元的指控供认不讳,但她辩称,他们办理工人养老保险也是好心办善事,是经过劳动局批准,申请表是职工自己填写,最终由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办理,他们在办理过程中没有得到一分钱,是为了职工的利益才帮助办理的,不应构成诈骗罪。
同时,王丽婷还称,申领社保金需要申请人在申请表格上签字确认,这些人明知不符合参保条件,要求她想办法为其办理养老保险,主观上也存在故意。
近日,临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分别判处王丽婷有期徒刑3年,判处严明进有期徒刑2年。
王丽婷是临高县加来镇人,近年来,年过六旬的她竟然突发奇想,当起了“职业掮客”。她在加来镇上租了一间房子,私设代办点,开始为他人违规办理养老保险。根据检方指控,王丽婷等人为工厂职工办理退休与补缴养老保险和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过程中,向临高县社保局局长梁某行贿14万元,致使88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成功参保,骗取国家社保金90964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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