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3日从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获悉,海南某药品连锁企业经营的“幼儿宝” 系列产品外包盒标签上标注有产品成分的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已对该产品进行下架、召回处理。
9月22日晚,龙华区食药监局接到消费者投诉海南某药品连锁企业经营的“幼儿宝” 系列产品(小儿鱼腥草颗粒、小儿山楂菊花固体饮料、小儿菊花颗粒、小儿蜂蜜菊花颗粒、小儿金银花颗粒、小儿凉茶颗粒)外包盒标签上标注有产品成分的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接到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该企业总部进行检查,在该企业仓库现场,发现该产品的外包装标签上确实标注有产品成分的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企业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对该产品进行下架、召回。企业当天立即通知所有门店下架停止销售该系列所有产品,并要求所有门店将库存产品全部退回企业配送中心仓库,目前已召回该产品507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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