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开始施行,截至今日,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广告法已经施行超过20天。然而在海口街头,“88到148状元学区房,荣耀全城”、“拍照手机,颜值爆表”、“畅想低价,史无前例送给你”的广告语仍有不少。昨日记者走访海口部分商城和楼盘,发现仍有9月1日前发布的旧广告,而一些在9月1日后发布的新广告和为国庆黄金周预热的广告则依然打出“国庆首发”、“起价6280元/平方米”等敏感字眼。律师提醒,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学习新修订广告法的法律条文,在遭到广告欺诈时可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记者走访:部分楼盘未撤下违法广告
昨日上午,记者在海口部分新开楼盘和购房网站发现,尽管“史上最严广告法”已开始施行,但仍有不少楼盘打着9月1日前的广告吸引购房者的注意,比如一家名为“君××府”的楼盘,打出的广告上依然有“6280元/平方米起”的内容;另一家位于丽晶路,9月中旬开盘的名为“××海岸”楼盘的广告,则像以往一样打出了“100平四房一厅8800元/平方米起”和“120至210平大户型9800元/平方米起”的内容。
一名从事房地产广告文案策划多年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制定房产广告营销文案时,商家一般会将起售价标得很低,且在广告文案字号的处理上,“起”字会比其它的文字小得多,从而达到打动购房者的效果。新修订的广告法要求,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也就是说,广告文案中涉及到价格的部分,再不会有“起”字出现,而是要明确标注“×××元至×××元/平方米”。
而一家位于新大洲大道,名为“××城”楼盘的广告,则打出“城就世界级人居典范”的广告语,这与新修订的广告法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级’‘世界级’‘首发’”的要求不符合。此外,一家位于海口西海岸的楼盘还打出了“状元学区房,荣耀全城”的广告语,这与新修订的广告法规定的“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要求不符合。
传统的广告文案思维在不少商城为国庆黄金周预热的广告中也能看见。如一家位于龙昆南路的商城打出了“国庆大促,十破天惊,畅想低价,史无前例送给你”的广告语,也不符合新修订的广告法“不得使用极限用语: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极致、永久、王牌等”的规定。
广告文案:不习惯,无法尽情挥洒灵感
“史上最严广告法”已经施行超过20天,但不少经验丰富的广告文案高手仍觉得不习惯。“有一种戴着镣铐跳舞的乏力感,再也不能像之前那样尽情挥洒灵感了。”在海口一家大型广告公司工作超过5年的陈先生说,目前手头上有好几个房地产广告策划案,但他还在字斟句酌地边熟悉新修订的广告法,边修改广告语。“新广告法的要求过于严谨,每个字词都要求中规中矩,可能就达不到招徕购房者的意图,也很难让人一看就有购房欲望。”
尽管如此,陈先生还是对“史上最严广告法”表示支持,“在它施行前,不管是房产广告、食品广告还是手机广告,都充斥着很多华而不实的字眼。”陈先生表示,“新广告法可以遏制之前的广告乱象,避免虚假宣传,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商家都是有利的。”
律师:新广告法可杜绝虚假广告宣传
海南上哲律师事务所的徐律师表示,一些楼盘如果打出含有“世界级”或相似极限用语的内容广告,必须拿出可以证明其确实达到“世界级”标准的证据来。“如果你确实是被世界级机构认证过,拥有世界级的证书,那么的确可以在广告文案中这么说。但如果你根本达不到世界级标准,还在广告文案上这么说,就明显违反了新广告法的规定。”徐律师说,“即使是广告,也必须是真实的宣传,不能夸大,这样可以杜绝一些虚假的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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