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
购车成本未收回,申请再延长1年经营期
一石激起千层浪。38名经营者查询相关法律规定并商议后,向定安县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表达了异议,并表示经营期限应再延长1年。对此,该负责人并不认可。
莫大成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正常运营期间,一辆中巴车每月卖票的收入约2万元,每月需支出燃油费约6000元、司机工资3000元、乘务员工资1500元、税费约800元,上缴公司管理费约1500元,维修保养费用1000元等等,每月支出超过1.8万元。“这还不算突发的事故处理费用以及日常损耗等,大多数经营者多年来并没有挣到钱,甚至连买车的本金都没收回。”
经营者蒙先生表示,他们38人经营的38辆中巴车均符合国家标准,每日营运线路的里程在220至250公里之间,强度不大,虽然已使用6年多,但每辆车经检测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且车况都很好。此外,自2009年投入运营以来,受私家车非法营运等因素影响,中巴车日常载客率在48%至51%左右,大多数情况载客均未满员,甚至连一半都不到。
随后,蒙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请求再延伸定城至中瑞农场、龙河镇线路时间的申请》,该申请书上有吴长运、莫大成等38名经营者的签名,落款日期为今年7月10日。38名经营者基于上述理由,请求定安县交通局将经营期限再延长1年。
蒙先生说,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之规定,以及《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之规定,他们经营的38辆中巴车均可划入“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之列,该类车辆的法定使用年限为10年。
“我们申请将经营期限再延长1年,总共就是8年,并没有超过‘上限8年’的规定,应该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和许可。”蒙先生说。
吴长远、莫大成等人是土生土长的定安人,他们已在本地经营客运生意多年。莫大成告诉记者,2008年11月至12月,包括他在内的18名经营者每人投入14万元各买了一辆湖北某地生产的17座小型中级客车,另一批经营者(共20人)以同样的价格购买了湖北另一家汽车公司生产的17座小型中级客车。这38辆车2009年1月1日起投入运营,运营线路为定安县定城镇至中瑞农场(翰林镇)及定城镇至龙河镇,核定票价为11元至14元不等,实行滚动发班制度。
“客车投入运营后,我们都能严格遵守规定,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准时发班,以前客运市场车辆乱停乱放、随意上落客、互抢客源的乱象少了,客运服务得到了乘客的肯定。”莫大成说。
吴长远向记者出示了他所经营的车牌号为琼C327××客车的相关手续。道路运输证显示,该客车的业主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下称海汽定安分公司),依法办理了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县内班车客运,几年间均接受“二保”检测且检测合格;机动车行驶证显示,该客车注册日期为2008年11月18日,强制报废日期为2023年11月18日。
莫大成称,今年7月份,定安县交通局召集38名经营者开会,称定城镇至中瑞农场(翰林镇)及定城镇至龙河镇两条线路的经营期限今年底将到期,按照规定,38辆中巴车年底前必须退市。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