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的“中秋国庆纠正‘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1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海南2起被通报。
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和平村党支部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6月30日,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和平村党支部书记钟振朴主持召开和平村党支部党员大会。会议期间,有部分党员提出开会应该发放补助和安排吃饭。随后,钟振朴主持召开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干部中的党员临时会议讨论决定,给当天参加会议的82名党员发放误工补助每人100元,合计8200元。2015年8月27日,和平村党支部将8200元补助款收回并存入该村委会账户。2015年9月8日,海口市秀英区纪委给予钟振朴党内警告处分。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李明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7月25日下午,琼中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司机李明(事业编制人员)未经请示报告,未在该局办公室登记用车,私自使用该局公务车到琼中县加钗农场接送朋友,在行驶途中发生车辆追尾事故。2015年8月5日,琼中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给予李明记过处分。2015年9月9日,琼中县纪委对李明公车私用问题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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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四风” 海口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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