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9日消息(记者 李晶晶)听说镇卫生院搞了“限费医疗”,住院治疗只需花180元,龙华区新坡镇的符旧英既高兴又疑惑。高兴的是,自己一身的老年病不用花这么多钱。疑惑的是,180元究竟能看什么病?要是超出这个数,是不是就得被赶出院了?
今年9月1日,海口市的31家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再次改革实施“限费医疗”的住院治疗支付方式,将适宜在基层医院诊疗的常见疾病、多发疾病诊疗流程规范化,让更多农村患者仅花费最低费用就能看好病,而绝大部分的医疗费由政府“买单”。这项举措实施1月有余,日前,记者在走访中发现,限费医疗和单病种限价的组合政策落地,在减轻患者实际就医负担的同时,引导了医疗资源和医疗流向的合理化。
180元 让农民住得起院
65岁的孔令仁阿公患上糖尿病已经超过了15年,血糖值常年在25以上,每当病症发作时,就会全身发烫、奇痒难忍,苦不堪言。
“你看我身上这些疤,都是发病时抓的。”孔阿公身上深深浅浅的疤痕伴着褶皱的皮肤,显得触目惊心。由于家里只有一个儿子在外打工,除非实在痛苦难忍了,家住西秀镇的他才会到医院治疗,即使这样,老人每年也还是会到海口大大小小的医院住上10多次院,就算花费最少的时候,一年下来也要自付两万多元。今年8月,阿公在市医院内分泌科住了9天,出院时自己付了3400多元,这对老人一家来说是笔不小的负担。而那已是老人今年住的第6次院了。
9月底,再次发病的孔阿公住进了长流镇中心卫生院,两天治疗下来,病症有了明显缓解,治疗费用和药费却也接近3000元,但医生告诉他,可以放下心来住到完全康复再出院,到时他只需支付180元就可以了。“之前听说只花180元,以为主要是抢救一下,没危险了就得出院,没想到可以住到康复。”孔阿公感到不可思议。
支付方式组合 医疗机构少了后顾之忧
34岁的王玉霞曾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多次到省安宁医院治疗。也是由于家里经济拮据,又没有足够的人手照顾她,出院后,时常情绪不稳定的她被家人锁在房间里,长期卧床导致了腿部大面积褥疮、关节僵硬萎缩,营养极度不良而引起身体机能受损。
治疗这样的病人,不仅需要精细的护理,也需要长期对症进行心理和身体的治疗,这笔治疗费用普通农家难以承担,也不能仅靠医院承担。
“医院也需要发展,不能长期垫付资金作为患者医药费,患者节省的费用实际是政府承担,从新农合资金中支付。”市合管办主任郝新华告诉记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限费医疗的近5年里,个别医疗机构为了不超出限额的费用以致亏损,产生了推诿病人、挂床住院、违规要求病人出院等现象,因此,今年的再次改革,充分征求了各医疗机构的意见,既能为他们打开发展之门,也能最大程度保障患者利益。
新农合经办机构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约定服务内容和补偿标准,以医疗机构的住院门诊就诊人次比、住院日均费用、住院月次均费用和平均住院床日等指标来控制住院医疗费用总额。
同时,对实施范围内的各镇级医院住院月次均费用补偿标准统一限额为2500元,对开展住院手术的普通病例补偿费用上浮300元。此外,还对36种单病种病例按单病种限额付费标准执行,对发生费用不足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度进行补偿。这也避免了医院推诿多病症患者,或拒收并发症患者。
为了保障医院资金流动,还要求各区合管办与实行“限费医疗”的各镇级医院实行按月结算,按季度扣款。
“这一系列措施的制定,实际上是免除了医院的后顾之忧,有政府资金作保障,医院就可以既回归公益,又争取发展。”长流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徐占辉说。
引导就医流向 合理医疗资源分配
一直以来,海南的优质医疗资源大多集中在海口的三级医院,各级医疗机构就诊群体流向也显现出冷热极度不均的局面。努力实现分级诊疗,是化解患者看病难现象的重要构想。
但要将患者留在基层看病是需要实力的,费用是道有力的杠杆,规范的管理、过硬的技术、先进的设施设备更是必不可少。市卫生局局长周文雄告诉记者,海口希望通过“限费医疗”这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完善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引导参合农民就近就医,一方面改变目前就医流向不合理现状,一方面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记者了解到,根据海口市16家住院限费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今年1-7月的统计数据显示,农民看病花钱明显少了,受益率出现提高,实际补偿比达到91.41%,提高了15.19个百分点,各基层医院平均住院人次增长了52.29%;住院次均费用下降了24.5%,不合理的基层医疗费用得到了控制。
“关键是既要调动医生的积极,也要规范医疗行为。” 永兴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陈世川说,好比用兜里限额的钱,要做一桌最好的菜,限费医疗的开展可以充分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真正惠及患者。同时,通过限费医疗,也能促进基层医院收治病人的积极性,倒逼医院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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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费医疗”是指参合农民在辖区内定点镇级医院住院,个人按规定缴交限定费用,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费用全额由新农合基金支付。
海口市将实行镇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控制,限额补偿,超额自负的支付制度。也就是说,在政策范围内住院的农民只需自付180元,就可在全市27家镇级卫生院,及原已开展“限费医疗”试点的桂林洋医院、省军区门诊部、农垦红明农场医院等共31家一级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
在实施“限费医疗”的镇级医院就医的参合农民。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服毒、自残、工伤、交通和医疗事故等国家新农合政策明确规定不予补偿的对象不在实施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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