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上午公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6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海南省被通报3起。
海南省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海南省陵水县三才镇乐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留跃违规使用集体资金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2014年6月20日,乐安村委会与三才诚恩汽车维修厂结账2.997万元。王留跃交代该厂老板李某把应由其个人支付的2013年度其私家车车辆保险费5660元和其承包的环卫车维修费8000元(共计1.366万元)一并算在内结账。此外,2013年12月至2015年4月,三才镇乐安村委会在陵水县城、三才镇等多家饭店吃饭消费84.3943万元。对此,王留跃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8月19日,陵水县纪委给予王留跃开除党籍处分。
2.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中心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梁海贵公款组织教职工到娱乐场所消费问题。2013年,梁海贵先后8次组织教职工到多家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活动,累计公款消费4788元。2015年8月19日,保亭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梁海贵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3.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和平村党支部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6月30日,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和平村党支部书记钟振朴主持召开和平村党支部党员大会。会议期间,有部分党员提出开会应该发放补助和安排吃饭。随后,钟振朴主持召开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干部中的党员临时会议讨论决定,给当天参加会议的82名党员发放误工补助每人100元,合计8200元。2015年8月27日,和平村党支部将8200元补助款收回并存入该村委会账户。2015年9月8日,海口市秀英区纪委给予钟振朴党内警告处分。(海南省纪委)
霸王岭保护区管理局原局长曾新元被逮捕
10月9日,记者获悉,日前,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受贿犯罪对海南省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局长曾新元(正处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指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局长韩志勇涉嫌受贿被逮捕
10月9日,记者获悉,日前,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受贿犯罪对海南省五指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局长韩志勇(正处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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