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与支付宝交涉信息(记者刘培远摄)
周女士的报案受理通知书(记者刘培远摄)
支付宝客服建议周女士报警(记者刘培远摄)
周女士与支付宝捆绑银行卡被盗取记录(记者刘培远摄)
“真想不到,卡在身人在家,我也没有网上消费购物,他人用支付宝取走了我1万元。”近日,海口市民周女士向记者反映,在2015年09月29日晚约20:00时许,手机信息令周女士大吃一惊,信息告诉周女士她的交通银行借记卡连续刷卡消费十笔,款项合计人民币10000.00元。
随后,周女士拨打银行客服95559未得到满意答复,周女士打电话报警,但至今周女士未能追回损失的1万元。警方提醒市民:小心支付宝被盗丢失钱财。
据周女士介绍,她有一张海南交通银行的借记卡,在2015年09月29日晚约20:00时,报存于交通银行的手机号码连续收到交行信息,显示该银行卡被连续刷卡消费共十笔。周女士查看信息时已经一共消费付出款项合计人民币10000.00元,而此时该银行卡就在周女士身边的包内,周女士未进行网上购物,该卡及银行取款密码也未曾遗失,手机也在身边,没有进行有关该银行卡消费的任何操作。周小红于是立刻和交行客服95559联系,挂失其银行卡,并和客服说明情况,但最终还是未能阻止资金的损失。
周女士经过95559客服查询,得知该款项未经本人密码授权,他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盗取消费。随后,周女士报警。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经侦大队已受理立案,但至今款未被追回,周女士损失1万元。周女士再次至电银行客服95559及支付宝客服,银行方未作任何回复,而支付宝客服答复表示爱莫能助,希望周女士与当地警方联系追回损失。
10月9日下午,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经侦大队民警表示,他们已经受理了李女士的案情,但需要支付宝所在地警方配合调查,事情正在调查中。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小心支付宝被盗取丢失钱财,不要轻易将自己个人信息及密码透露他人。
针对此事,海南盈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也提醒市民:一是不要在与支付宝捆绑的银行卡内存大量现金;二是保护好个人信息及银行卡密码,遇到钱财被盗取要第一时间报警;三是不要轻易用手机扫支付宝第三方二维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漏洞盗取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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