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回应:办案单位当时没有上网通缉符某某 派出所无权扣留
11日下午,记者采访到了文昌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王斌,针对王井林反映的情况,王斌向记者介绍事情的来龙去脉。
今年9月16日22时许,城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和平北路有人发现一名在逃人员,因当时其他值班人员都有出警任务,他一个人先与报警人联系并及时赴现场出警,同时,让其他出警民警尽快到场与其会合。
出警途中,又接到110指令称和平北路某休闲会馆有人堵路要打架,到达现场后发现两帮人在争吵,其中一方是内地人,一方是会馆法人代表符某某。“我先向几个内地人了解情况,他们说符某某是三亚公安局网上在逃人员,我又向符某某及其同伙了解,得知符某某的妻子报警称有人拦路打人,实际上两个警情为同一件事。就在这时,内地报警人(王井林)将他手机给我,说是三亚公安局的让我接电话。电话里一名自称三亚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的男子要求我先将符某某扣下,他们马上从三亚赶来,最迟次日早上到文昌。”王副所长告诉记者,他通过电话询问符某某是否已批刑拘网上在逃人员,但电话中对方称已批准刑拘,但没有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我在电话中对他说,让他抓紧上网追逃,该男子称天黑无法办理,我又让他将刑拘证扫描发送到城南派出所邮箱,该男子也称天黑了无法扫描发送。”王斌说,由于无法确定对方身份,再加上没有相关手续,他们没办法将人扣押。“我要求符某某配合调查,带他们到达派出所,将符某某身份信息在网上比对后,告知双方符某某目前不是逃犯,并汇报指挥中心后准备将符某某放走,报警人朝我大吵大闹,说让我吃不了兜着走。”王斌称,公安机关办案必须规范,一切按照程序来,既然办案单位没有上网通缉符某某,他无权扣留符某某。
“他虽然向我出示了三亚公安局的立案决定书,但决定书上并没有指明符某某一定就是要抓的人。”王斌最后说,报警男子又以三亚公安局曾电话告知我为理由要求我扣留符某某,但电话中对方身份我不清楚,三亚公安局不是我的直接上级,没有法律依据和文书我确实没权扣人。正是在此情况下,他通知符某某可以离开。至于当时没有带执法记录仪,是因他本人执法记录议损坏,正在装财股维修。
11日下午,文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针对王井林网上反映的情况,已经要求王斌写出书面材料说明情况,警方调查核实清楚后会向社会通报。
相关链接:
海口出台“门前三包”新规 城管人员包庇违法将被追责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