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3日消息(记者 陈延鹏 通讯员 罗佳)为招揽更多客源,“胖姐海鲜店”给出租车司机高达40%回扣,旅游旺季一天曾发回扣2万多元。最终吃亏上当的是游客,动辄几个菜就要三四千元。13日下午,在三亚多部门联合行动下,“胖姐海鲜店”被当场关停。
今年国庆期间,游客史先生一行6人准备到三亚市第一市场吃海鲜,但出租车(琼B53593)司机称太晚了,第一市场没有海鲜吃了,于是把史先生等人送到友谊路35号“胖姐海鲜店”吃海鲜。
在“胖姐海鲜店”,史先生一共点7道菜,分别是:芒果螺2.7斤,九孔鲍1.52斤,珍珠蟹4.5斤,象鼻蚌2.4斤,青衣鱼7.4斤,黄金贝3.1斤,基围虾1.5斤。另外,酒2瓶20元,调料6元,费用共计3180元。
结账后,史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认为这一桌饭的市场价顶多达千元,而他们却花了3000多元。仔细了解了三亚吃一顿海鲜的价格后,史先生确认自己被宰了,于是投诉到旅游质监部门,然而史先生不知道,该店与出租出司机间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此前,因吃了高价海鲜,已有很多游客投诉“胖姐海鲜店”。3月8日,3名游客,点4个菜,花费1000元;6月15日,2名游客,一份虾,卖127元;7月26日,6名游客,消费4600元……而在网上,该海鲜店更是声名狼藉,来此消费过的游客纷纷吐槽被宰经历。
13日上午,记者实地走访“胖姐海鲜店”发现,该店位于三亚湾友谊路口,紧靠海边,十分适合做游客生意,而且该处海鲜店和水果店连成排,吸引很多外地游客来消费,但此刻的“胖姐海鲜店”十分冷清,只有一些平日在路边拉游客吃海鲜的女子围坐在门口,几名光膀子男子在店内走来走去,见记者拍照,这些人全部闪出店外。
史先生认为该海鲜店存在欺客宰客的行为,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相关部门在接到该投诉后,迅速启用12301旅游调度指挥中心工作机制,调度工商、旅游警察、物价、交通、质监、旅游等部门赶赴现场展开联合调查,因为以上投诉都是事后第二天才告知12301热线,取证困难,当旅游警察支队成立后,加大查处力度,胖姐海鲜店终于得到严惩。
记者13日从三亚市公安局获悉,该局旅游警察支队根据12301旅游热线的线索,通过分析梳理,对游客投诉、举报较多的友谊路“鑫福园胖姐海鲜店”开展调查,并于10月11日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该海鲜店涉案人员立案侦查。
据警方介绍,根据前期侦查的情况,10月12日23时许,三亚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联合特警(防暴)支队对友谊路“鑫福园胖姐海鲜店”突击行动,当场将15名涉案人员带回公安机关审查,其中店老板2人,前台收银1人,发放回扣的财务人员2人,收受回扣的出租车司机2人,跟单服务员8人。警方现场扣押相关涉案物品一批,以及用于给司机发放回扣的现金20315元。
经调查,该海鲜店从今年5月开始经营海鲜排档生意,为诱使出租车司机拉客到该店“消费”,采取了给揽客到店里吃海鲜的司机发放回扣的手段,回扣比例高达客人消费金额的40%。据统计,该店旅游旺季每天发给司机的回扣多达2万余元,淡季每天也有1万左右。
据了解,“胖姐海鲜店”3名股东中的芦某、李某香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另一名股东在逃。
经审讯,被抓获的涉案人员对向招揽游客吃海鲜的司机给回扣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已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芦某(女,45岁,黑龙江牡丹江人)、李某香(女,40岁,黑龙江双鸭山人)、付某艳(女,37岁,黑龙江佳木斯人,记单员)、张某明(男、45岁,黑龙江哈尔滨人,管理回扣账单人员)、刘某鑫(男、21岁,海南白沙人,发放回扣人员)等5人处以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警方表示还将继续深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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