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通道报考避免“虹吸效应”
中公教育公考专家分析,仅面向体制外人员招考也因此成为这次“国考”的一个重大特点,更是公务员考录工作的一个分水岭,标志着“遴选”和“公考”两大公务员录用渠道从此泾渭分明,体制内的在职公务员和体制外的应届、社会考生在考试中不会再狭路相逢,而且将是井水不犯河水。
“双通道”的确立和分开,使得不同类别的考生报考渠道更畅通,也能避免中央机关和中心城市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人才的“虹吸效应”,使公务员队伍结构更加均衡合理。
据预测,在国考示范下,分别招考的制度安排势必向省级以下延伸,“省考”中也有望不再招录基层公务员,而是通过遴选来选拔,这对两类潜在报考者事实上都是利好,每类考生都排除了一批对手,报考渠道更畅通。而对于社会考生来说,更是排除了众多具有公务员经验的强劲竞争对手,可谓天降福音。
单独招考基层公务员有利于避免层级和地域之间的人才“虹吸效应”。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人人都往高层机关和发达地区、中心城市走,造成越需要人的地方越留不住人,这种“虹吸效应”对于基层机关工作开展和地区发展十分不利。而通过这次国考新规,锁定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渠道后,可使公务员在单位相对稳定地长期工作。
提醒史上最严国考作弊或将入刑
万众瞩目的国考即将拉开大幕,专家也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秉持诚信报考的基调,因为根据2015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
据介绍,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国考一直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查处的力度。不过往年对恶意注册、抄袭或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只是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同时积极倡导诚信报考,践行诚信承诺,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换言之,对于考试人员的作弊行为并未上升到刑罚程度。
但是为了更加有效地保证国考公共公正,这次的国考将加大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力度。今年我国修改后的《刑法》已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也提出,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央网信办、公安、工信、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严厉打击助考作弊集团和非法培训机构,坚决惩处考试作弊行为;倡导诚信报考,严肃考风考纪,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强化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查追究机制,切实防治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据透露,最新刑法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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