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5日消息(记者 陈敬儒)今天(14日),记者从市交通港航局获悉,海口出台首个公交出租文明规范“八不准”。
据介绍,市交通部门综合各方意见出台了首个针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的文明规范“八不准”。“八不准”分为公交车驾驶员“八不准”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八不准”,分别对公交车驾驶员和出租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的言行举止提出具体要求。据介绍,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违反“八不准”将受到处罚。
公交车驾驶员“八不准”
1、不准不着工作服和衣冠不整上岗;2、不准驾车时吸烟、饮食、聊天;3、不准驾车时接打手机、看视频;4、不准违规行车、停车及拒载、滞站、甩站;5、不准不按核定线路行驶;6、不准向车窗外抛弃物品;7、不准歧视、刁难、谩骂乘客;8、不准将乘客遗失物品占为己有。
出租汽车驾驶员“八不准”
1、不准不着工作服和衣冠不整上岗;2、不准驾车时吸烟、饮食、聊天;3、不准违规行车、停车及拒载、甩客、宰客;4、不准议价、故意绕道多收费;5、不准擅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6、不准向车窗外抛弃物品;7、不准歧视、刁难、谩骂乘客;8、不准将乘客遗失物品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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