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已完成德利路、金星路等38条非机动车道路标线施划。(海口交警供图)
记者10月18日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停车秩序,确保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加强对在道路上违法停车的机动车的管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临时停车的有关规定。
二、驾驶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停放或临时停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三)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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