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海口交警支队美兰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建红在交通整治行动中遭遇暴力抗法致面部受伤,但他仍坚持上路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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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阳点赞交警刘建红 要求依法惩处暴力抗法者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5-10-19 20:09

 
宋顺勇看望慰问刘建红

刘建红脸部依然没有消肿

  海口网10月19日消息(记者 钟元韬摄影报道)10月19日下午,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宋顺勇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双创”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吴优代表市委、市政府、市“双创”指挥部,专程看望慰问18日在交通执法中遭到暴力抗法英勇负伤的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美兰大队大队长刘建红,传达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新阳的重要批示精神,高度赞扬了他文明执勤、严格执法,受伤还坚持在工作岗位的精神,并号召全体交警向他学习。

  据了解,10月18日上午8时30分许,刘建红正在琼山区国兴大道与大英山西三路处设卡开展交通整治。在依法查处违反“八不准”的电动车驾驶员朱某涛时,被朱某涛及其同伙朱某厌两人暴力抗法,导致脖子、脸部等受伤。10月19日媒体报道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新阳批示:“请公安部门和‘双创’指挥部向建红同志表示慰问,同时,依法惩处打人者,维护法律和警察的权威!”目前,朱某涛和朱某厌两人已分别被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

  10月19日,刘建红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当日下午,海口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宋顺勇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双创”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吴优专程看望慰问,传达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新阳的重要批示精神,高度赞扬了他文明执勤、严格执法、受伤还坚持在工作岗位的精神,并号召全体交警向刘建红同志学习。宋顺勇常委指出,交通整治是海口“双创”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交警是“双创”工作中的重要力量,要坚持文明执勤、严格执法,充分发扬“四种精神”,连续奋战,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对于个别交通违法者的暴力抗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绝不含糊,希望广大市民增强知法、守法意识,维护好海口的交通秩序,维护好海口的“双创”成果。

  据了解,刘建红同志今年48岁,他热爱本职工作,从不怕苦怕累,在今年7月至今开展的交通整治工作中,他充分发挥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每天早上7时准时与民警一起站高峰岗,与民警一起上岗指挥,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在遇到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事情时,刘建红同志总是冲在第一线,不怕困难,不畏艰险。2015年8月9日18时,刘建红在路面上巡逻时,发现一辆琼ATJ708黑色现代轿车违反机动车辆驾驶人“三不准”,违章停放在机动车道,刘建红立即对该车辆依法进行检查。检查中,刘建红发现该车驾驶员为一名未穿上衣的纹身男子,且开着车窗在驾驶座上睡觉,刘建红叫醒该男子,发现其目光呆滞,形迹可疑,在拒绝回答询问的同时,眼睛有意无意瞟向身边副驾驶座上的花格方形钱包,并第一反应将钱包用衣服包好藏于臀部下方,随后突然称其所带钱包丢失,要求报案。刘建红根据自身多年特警工作经验,该男子的异常举动立即引起他高度警觉,随即呼叫附近执勤协警李在权协同处理,一方面确保执法安全,另一方面确保发生问题时犯罪嫌疑人无法逃脱。刘建红多次向该男子出示警察证亮明身份,令其提供驾驶证等有关证件配合检查,该男子始终拒绝配合,拒不拿出证件。当该男子从车内走出,拎着上衣走到绿化带一根电线杆旁时。刘建红怀疑其要逃跑,与身边协警共同进行阻拦。过程中,刘建红要求其配合执法,该男子态度嚣张,谎称要去报案,边推搡执法人员,并逐渐走离车辆。当走出二三十米远时,该男子突然拔腿逃跑,早有警觉的刘建红与李在权迅速从左右两边包抄追赶,在保证安全距离的同时,时刻关注该男子动态,当该男子从腰部拿出背包准备拔枪时,刘建红迅速冲向歹徒踹膝、锁喉将其摔倒在地,期间歹徒拼命反抗,企图抢夺包内的枪支,但是没有得逞。最终与闻讯赶来白沙派出所副所长陈景仁、片警林贻润一同将其彻底制服。在对该男子所带钱包进行检查中,刘建红当场缴获仿制六四手枪一把,子弹两发、弹簧刀匕首一把以及毒品少许,及时消除了一起重大治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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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两名男子拒绝扣车躺地抗议 抓伤交警或被拘留

  10月18日,海口交警重拳开展交通乱象集中整治工作,为实现畅通海口、文明交通而努力。当天,交警支队出动警力2342人次,查扣电动自行车1766辆。查处违停机动车2765辆,拖移12辆。查扣摩托车84辆,拘留1人。查处超载货车4起,非法改装33起,客车超员1起。

  两男子拒绝扣车处罚 躺地大“闹”现场

  “您的电动车不能走机动车道。并且你们超员了,请下车接受处罚。”上午8时30分许,在海口国兴大道大英三西路处,美兰交警设卡开展交通整治,就在这时朱某涛骑着一辆电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当时车上还载着2名男子。看到交警查车,朱某涛赶紧将两名乘车男子放下,自己接着骑电动车到达执勤点被拦截下来。

  而就在现场民警准备暂扣朱某涛的电动车准备依法查处时,其中一名乘车男子朱某厌从旁冲出来与驾驶人朱某涛两人一起阻拦执法,不让民警暂扣电动车,并饰扣否认超远,僵持十多分钟。随后,记者从交警部门提供的执法记录仪上看到,当时朱某涛拖着电动车把手不肯放,而朱某厌则直接躺在地上,用手拉着电动车前轮,不让交警执法。最终两人被移送派出所。

  上午10时许,记者在国兴派出所见到了阻碍交警执法的两名男子。“交警乱扣执法,我肯定不能扣走车,我感觉腿疼就躺在地上了。”朱某厌称。驾驶人朱某涛承认存在走机动车道的行为。但却否认超员。

  海口美兰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建红则在执勤中,被两男子伤到,只见其左侧脸部有肿起,脖子有抓痕。最终,朱某涛将因涉嫌妨害公务罪或将面临刑事拘留,朱某厌而因涉嫌阻碍公务执法或被行政拘留。

  电动车违规改装时速达60公里 被查扣车主弃车走人

  上午11时许,在海口丘滨路口整治点,一名二十几岁的男子正骑着一辆改装电动自行车行驶在十字路口斑马线上,随即,交警将车拦下。

  记者看到,这辆电动车车身脚踏板处加装了电瓶,信息显示,该车功率高达2000瓦,最快时速可达60公里。而根据规定,达标电动车的功率不得超过250瓦。此外,该车还加装了车身后座驾。

  在得知电动车要被扣车时,车主王某向交警提出要求:“我要把电瓶取下来,你把车拿走,这电瓶我花了600多元钱加装的。”

  正当交警准备开具扣留单时,车主王某转身离开了。执法交警介绍,这类改装车辆行驶在路上,于己于人都是巨大的安全隐患。

  孕妇骑电动车上机动车道被查 要求交警请吃饭

  “我是孕妇,电动车要没电了,赶着回家,要是出事情了你们要负责。”同样在海口丘滨路口整治点,一女子在机动车道上驾驶电动车,被交警拦下,正当交警准备开具罚单,该女子情绪十分激动。“我是孕妇,每天要吃六顿饭,我低血糖了,你们要给我管饭。”随后,该女子待在整治点不肯离开。

  直至下午1时许,该女子仍在整治点不肯离开,执勤民警只能通知辖区金贸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劝导下,该女子终于同意离开回家。

  电动车违反八不准一律扣车处理

  当天上午,在龙昆北路与龙华路交叉口整治点时,短短两个小时就已经扣了55辆电动车,都是违反八不准的,其中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这几种违法行为最多。

  海口交警支队龙华大队七中队代理中队长云曙光介绍,对于电动车违法驾驶人,现在都是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我们给他开完罚单后,驾驶人要先把罚款交了,然后去灵山车管所接受教育学习,考试通过后才可以将车取出来。”他说。

  除了对电动车“八不准”的整治外,此次整治还包括机动车的“三不准”,在南大桥下,停着三辆因为违停被暂扣的机动车,与电动车违法处罚不同的是,机动车车主需要先到窗口去处理违章,然后到交警安排的指定地点戴绶带参与执法,执法时常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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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网] [作者:钟元韬] [编辑:陈慧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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