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2日消息(记者 陈小毛)“电动自行车在给市民出行提供便利的同时,的确也给交通管理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压力。如何在加强管理和便民利民上找到最大公约数,的确考量着政府对城市管理的能力和智慧。”昨天,本报等媒体刊发《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消息后,在市民中引起反响。
电动车对市民出行很重要
昨天,很多市民就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其中,市民关注最多的是《办法(修正案草案)》中拟定的第十六条“对电动自行车每年增长量予以控制,以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申请注册名额,确保公平。”
“对电动自行车每年增长量予以控制,这的确有利于缓解交通压力,便于交通秩序的维护。”市民陈先生说,以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申请注册名额,那么,这种摇号是以个人还是家庭为单位?
“事实上,对普通市民家庭来说,即便是夫妻,可能各上各的班,各走不同的路线,即使是丈夫开小轿车上班,妻子做家庭主妇,妻子可能需要每天骑电动自行车买菜、接送上学的孩子。即使孩子大了,要上班,也需要有自已的电动自行车。”陈先生分析说,这样算来,有的家庭可能还要两辆甚至更多的电动自行车。如果对电动自行车每年增长量予以控制,不管是每年限定5000辆的增长指标,还是多少,都不能满足普通市民家庭的实际需求,不能体现“便民利民”、以人为本的民生情怀。
体现民生情怀
“如果非要靠限制电动自行车的增长量以缓解我市交通压力,那么,是否也应限制小轿车的增长量呢?”陈先生说,缓解交通压力,维护交通秩序,科学合理规划建设交通路网,其中,重要一点,在规划源头上为日益增长的电动自行车设立非机动车道,同时,加强交通管理,这比以简单的实行限制电动自行车增长量来缓解交通压力,可能更加有效,也更显社会公平。
除较多市民关注“限制电动自行车增长量,以摇号方式确定申请注册名额”外,还有较多市民关注《办法(修正案草案)》中有关“电动自行车乘坐人年龄不得超过16周岁”的规定。“这一规定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杜绝使用电动自行车非法从事营业性客运行为。”市民黄女士说,只要电动自行车符合安全规定,难道夫妻就不能共坐一辆电动自行车吗?
“应当说,有关部门将《办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的确体现了民主、科学的精神。相信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后,我市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办法,将会更加完善,既有利于加强管理,又体现便民利民的民生情怀。”黄女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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