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网友向记者反映称,海南师范大学乱收费,每年收的学杂费和住宿费不开收据单,学校给的银行卡是我们学生自己身份证开通的,但学校可以随便不通知地进行扣费。同时,住宿方面,新校区还要多加170元的热水电器费。10月22日,针对此事,海南师范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学生所住的宿舍为1370元标准的房间,新校区属于社会化投资建设的,根据省物价局相关条文规定,每名学生每年缴纳1370元的费用。如果学生有异议,可向校方申请800元或1200元不带热水器房间。
据网友反映,海南师范大学乱收费,每年收的学杂费和住宿费不开收据单,学校给的银行卡是我们学生自己身份证开通的,但学校可以随便不通知地进行扣费。住宿条件差还收1200,结果今年住新校区的我们还要多交170元,说那是热水电器费,学生卡里有钱的都直接被扣了,热水器也不是我们说一定要用的,况且要用的话还,要再办卡交热水费。
针对此事,海南师范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部分属于桂林洋农场管理,是社会化投资建设的,所收取的费用,一部分要扣除给桂林洋农场,目前正处于扣除阶段,如果学生想要收据,等扣除费用之后,根据学生需求再开收据。
另外,网友反映学校可以随便不通知进行扣费一事,该负责人称,每次扣费办公室以及宿舍楼都会张贴扣费公示,同时,学生也可以在办公室系统查看扣费明细。如果学生疑惑,也可以向辅导员进行咨询。
至于新校区多交170元一事,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并非是多交170元,反映此事的学生住的是1370元标准的房间,房间内包含电热水器等器材,需缴纳维护费用,如果学生有异议,可向校方提出申请,居住800元或1200元不带热水器的房间。
随后,该负责人为记者提供了一份2014年10月9日,由海南省物价局出具的《关于我省公办高校学生住宿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其显示,从今年秋季入学起,社会化投资建设的具有供热水设备的公办高校一级学生公寓三类住宿收费标准按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公办高校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4}232号)规定执行,即:每人每学年1370元。
同时,从今年秋季入学起,高校热水使用费收费标准按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我省高校学生热水使用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费管{2014}362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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