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廉政网10月27日发布消息,琼海市、陵水县、临高三市县纪委分别对琼海市发改委主任科员符传雄、本号派出所民警黎翔、博厚镇博厚中心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劳国继等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琼海市纪委调查,符传雄在2011年至2013年担任市发改委副主任科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审议,决定给予符传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经陵水县纪委调查,黎翔在任三才派出所户籍民警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4户19人办理了陵水县三才镇虚假户籍。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陵水县纪委监察局审议,决定给予黎翔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另据报道,虚假户籍取消事宜由相关部门正在办理当中。
经临高县纪委调查,2009年2月至2013年10月,劳国继利用担任博厚镇博北小学校长的职务便利,未通过学校法定账户,私自管理学校收取的场地租金和电费55742.4元,并将其中的2888.4元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临高县纪委审议,决定给予劳国继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临高县教育局给予劳国继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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