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国内新闻>

11月1日起7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刑事处罚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5-11-01 09:29

  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开始实施。今后,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等7种交通违法行为将由原来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其中,伪造、买卖驾照的,最高将面临7年有期徒刑。

  这些交通违法要入刑

  依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此外,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中,增加了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行为,进一步完善了依法治理严重交通违法的法律规定。

  交警将依法严查违法犯罪行为

  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刑九”的公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依法治理严重交通违法的法律制度,既为交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也给执法办案提出了更高要求。

  下一步,交管部门首先要做的就是依法严查违法犯罪行为。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严重超速以及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和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等行为依法严格查处,依法立案查处;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强令、指使、纵容驾驶人实施危险驾驶行为,或者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坚决依法查办。《刑法修正案(九)》中,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速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对办理此类刑事案件证据的科学性、合法性、规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交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开展一次专项排查治理,防止道路限速过低或者不科学,限速标志标线设置不规范、不合理,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相关警告标志设置不科学、不规范等问题,确保执法取证设备和执法依据依法、合规。

  此外,交管部门将严厉查处执法办案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发现对危险驾驶和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等犯罪行为不查处、不立案、不处罚、降格处理以及徇私舞弊、干扰执法办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新规七大变化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员的行为。

  过去,此类违法行为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予最高两千元的行政处罚。现在,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速的行为。

  过去,此类违法行为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予最高两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现在,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运输危险化学品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过去,此类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现在,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严重超速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

  过去,此类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现在,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

  过去,此类违法行为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予最高五千元罚款、十五日拘留。现在,上升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

  此前的《刑法》对于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并无明确规定。

  目前驾驶证与身份证一样,作为居民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行为。

  此前,此类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予最高五千元罚款、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现在,上升为“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此外,将盗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设定了“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专题链接:

俄呼吁乌克兰在中断空中交通问题上“保持理性”
孙新阳:整合资源 省市合力推进道路交通建设
78岁老人车站发病晕倒 海口交通执法人员及时援助
妨碍交通影响市容 海口美兰强拆五东路疏导点

 

相关链接:
妨碍交通影响市容 海口美兰强拆五东路疏导点
78岁老人车站发病晕倒 海口交通执法人员及时援助
俄呼吁乌克兰在中断空中交通问题上“保持理性”
孙新阳:整合资源 省市合力推进道路交通建设
[来源:山西新闻网] [作者:郭祖莹] [编辑:林明洋]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