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是我国金融改革最重要的五年,也是极具成效的五年。这五年来,我国金融产品逐步呈现多样化、层次化状态,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金融生态日趋完善,金融市场更是前所未有的活跃。值得注意的是,在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的大力推动下,民生、普惠、经济结构转型等方面取得显著发展,这也成了“十二五”金融改革中最亮眼的成就。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五年间,银监会继续深化国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机构改革,并遵循“风险可控”原则,针对市场发展和创新的真实需求,稳步有序开展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试点工作。
作为金融改革的“重头戏”,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一直都是银监会政策的着力点。
五年间,银监会继续深化国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机构和国家开发银行改革,相继推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改革,并研究推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进行改革。
与此同时,银监会遵循“风险可控”原则,针对市场发展和创新的真实需求,稳步有序开展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试点工作。银监会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13家商业银行获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9家商业银行获准入股保险公司,26家商业银行获准设立或入股金融租赁公司,4家商业银行获准入股信托公司,9家商业银行获准设立消费金融公司,4家商业银行入股汽车金融公司。除了放开准入,银监会在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方面也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与条例,健全业务开展机制,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资本管理、集中度管理和内部交易管理。
在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方面,银监会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并鼓励金融创新。前者通过推动资产管理市场发展与民营银行发展实现;后者则在农村金融、小微金融等领域不断探索与深耕。当下,信托行业已实现持续、健康、稳健发展,5家试点民营银行全部开业,同时,直接融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与传统银行服务形成良性互补。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多层次金融市场的重要一环,银监会高度重视资产证券化的推进,与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此后,还与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专门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投放。在实施过程中,积极指导金融机构通过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金,提升放贷能力。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权责明晰、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依托全国银行业金融资产转让登记系统,灵活选择特定行业、产业、区域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开展信贷资产流转。
此外,银监会还根据我国经济金融体系的发展变化,参照国际监管机构和其他主要国家监管当局在宏观审慎监管规制上的探索与实践,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制定相关政策。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搭建系统性风险监测分析框架,定期开展银行业风险分析跟踪工作,做好银行业压力测试工作。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
监管方面,银监会也从自身着手,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作为普惠金融中最重要的一环,银监会高度关注农村金融发展情况。据银监会相关人士介绍,“十二五”期间,银监会两次修订《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制定印发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起草市场准入监管实施细则和行政审批服务指南。不断完善市场准入监管制度体系,持续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和透明化程度。另外,针对出现的新问题,银监会还出台了《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强化政策引领,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推动开展系统帮扶,注重运用市场力量撬动,助推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和村镇银行培育发展。
在这些政策的助推与指引之下,农村信用社县市统一法人改造基本完成,资本质量明显提高,股权结构显著优化。除此之外,农村商业银行组建稳步推进,省联社履职监管框架不断完善。
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
“十二五”期间,我国服务业首次超过第二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第一大产业。今年上半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进一步上升,达到了49.5%,在此过程中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
5年中,银监会积极拓宽服务业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2013年11月,银监会修订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允许消费金融公司吸收境内股东及其子公司存款;2014年5月,银监会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公告,修改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机构的金融债券发行条件,鼓励更多合规审慎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通过发债解决中长期融资来源问题,支持行业持续稳健发展;2014年11月,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由审批制改为业务备案制,流程得到简化,效率得到提升,也便利了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和市场变化情况灵活安排发行。创新金融,正成为经济结构转型中不可或缺的支撑力量。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动力的逐步转换,科技类企业开始成长,同时也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难点,相关鼓励引导政策层层递进——2010年,银监会等五部委出台《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提出选择科技金融资源密集地区先行先试,首批确定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16个地区开展试点。2011年,银监会等八部委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动科技保险发展等多项政策措施。2014年,银监会等六部委共同制定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推动科技和金融深度结合。
对于受到高度关注的科技型企业贷款难问题,银监会方面也实施了知识产权质押等鼓励创新的金融政策,分别印发《关于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与《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为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银监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在客户的定位与遴选、风险控制、专业管理队伍、流程优化、激励机制与宣传培训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
银行业监管能力持续提升
银监会形成了更加完善的审慎监管法规体系和行之有效的监管“工具箱”,对内设机构重新进行职责划分,强化监管主业,同时清减行政权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使监管架构更加科学。目前,银监会已与63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合作协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对中国银行业监管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在这一过程中,银监会持续深入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维护我国银行业核心利益,完善我国银行业审慎监管制度框架。
在上述改革的推进下,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贷款不断增长,截至2015年9月末,基础设施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分别为19.0万亿元、2.3万亿元和1.8万亿元。民生消费领域支持力度日益加大,服务业企业各项贷款和个人贷款余额分别为43.4万亿元、18.2万亿元。普惠金融需求满足度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22.5万亿元、25.1万亿元。化解过剩产能和发展绿色信贷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2015年6月末,绿色信贷余额6.6万亿元。
对下一步的改革,银监会方面表示,将在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大力推进普惠金融进程与加大对服务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方面,继续推进金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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