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占机动车道行驶被拦下。
市民背诵“八不准”。
仍有市民抱侥幸心理违反“八不准”
上午10时30分许,在秀华路海口市第十四中学执法点,市民李先生驾驶一辆无牌电动车占机动车道行驶,被交警执法人员拦下。“我才刚买电动车一个星期,相关的交通规则我不是很懂,一不小心骑到机动车道上了。”李先生说。随后,在交警执法人员的要求下,李先生出示电动车的购车发票、预约号及相关证件,并背诵电动车行驶“八不准”。因李先生认错态度良好,并已经熟记“八不准”,交警执法人员准许放行。
11时许,一纹身男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车途经秀华路时占机动车道行驶被拦下,面对执法人员,该男子情绪十分抵触,不愿配合执法。该男子称车是两个月前买的,还没时间去上牌,但除了合格证,该男子提供不出预约号、购车发票等其他有效证件,于是交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暂扣处理。“不法分子偷盗电动车后,第一件事就是把牌照卸下逃避追查,交警部门加大力度查扣无牌车辆,在打击偷盗电动车违法行为上将起到一定作用。”秀英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陈呈锋说。
在第十四中学执法点,不少市民图快逆行,被交警拦下后纷纷表示后悔不已。“带孩子看病从医院出来,只想着快点回家,所以抱着侥幸心理逆行了一段,没想到被交警拦下,这下更走不了了。”市民丁女士表示,将把“八不准”小卡片放进钱包,时刻提醒自己遵守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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