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设立海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批复》,同意设立海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明确,海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隶属省国土资源厅,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配备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8名,内设产权、登记、调查、综合4个科室。中心主要职责包括:拟定不动产登记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资产情况收集整理、统计分析,承担相关登记资料整合、数据转换等工作;负责指导建立全省不动产登记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制定信息数据库标准及数据交换规则等技术规程;受省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资源资产调查事务性工作等。
目前,海南省三亚、琼海、定安、白沙、临高、琼中、洋浦、文昌和澄迈9个市县已设立不动产登记局,部分地区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设立及职责整合有望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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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9市县设立不动产登记局 11月底前有望全省全面设立
国土部:不动产登记细则出台实施条件已初步具备
2017年底前海南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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