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内监委”)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2014年10月,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在全国首创成立内务监督委员会,内务监督委员会主要通过询问质询、评议测评、调研评估、反映转递、明察暗访和案件监督等方式发挥监督作用。一年来,省内监委积极参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发挥了“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的作用。同时,省纪委借鉴巡视工作经验,今年7月以来,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内部巡察,目前已完成对汕头等5个地市纪委和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纪检组的巡察工作,共谈话367人,发现问题83个。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督促整改解决。通过排查问题线索,今年1-9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75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理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的科学内涵,省内监委要在工作中体现理想信念宗旨的要求,积极顺应体制改革的大趋势,尽快完善相关机制制度,为委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要适应“三转”要求,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利用巡察工作这一平台,提升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能力,结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委员开展专题学习培训。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要坚持有信必核,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件的都必须认真核实;要坚持有案必查,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创新监督方法,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发挥利剑作用,切实形成威慑;要形成监督长效机制,制定省纪委机关岗位风险防控手册,重点围绕信访受理、案件检查、定性量纪、执法纠风、巡视监督、干部任用、资金资产支配等“七种权力”定责、定岗、定流程、定风险、定防控措施,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会议还通报了全省纪律审查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情况,委员们围绕“发挥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外部监督”主题进行了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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