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不经意的网聊,让年仅16岁的女孩小宇(化名)有了一个一辈子都抹不去的阴影,自己先遭到恐吓,然后在生理期内被迫和别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又遭到必须卖淫的恐吓。不幸中的万幸是,女孩是借上厕所为名,避免了二次伤害,终于逃脱魔掌。
网络上遇到求爱者
自己不从遭到恐吓
2014年年末,小宇通过聊天群,认识了一个男的叫小志(化名),俩人通过私聊了一会后,小志就向小宇提出了求爱的请求,希望两人能有机会继续发展。
小宇讲,她当时就不同意,因为她都不认识这个人,但是后来小志的话让她胆战心惊。“我拒绝他之后,他就换了一种说话态度,说不和我处对象也行,但是让我马上去一家旅店找他,要不然他就会带人来找我,还威胁我。”
“我俩聊天的时候,我也没注意,我就把我住的旅店地址告诉他了,没想到这个就是我噩梦的开始。”小宇说,她为了自己的安全考虑,就很不情愿的去了小志说的地方。
被抢夺手机恐吓发生关系
仨男对女孩施暴
小志拽着小宇来到了一个房间,房间内还坐着小李(化名),后来又进来了一个小勇(化名)。“小志威胁要我跟他处对象,我不干,我要回家,他们还不让我走,让我脱鞋去床上坐着,还把手机抢走了。然后小志就吓唬我,说如果不和他处对象,他就找人对付我,然后要求我和他发生关系,我不从,然后就……”接下来的事情,小宇并不愿意再回忆。
小志讲,当时他们3个人采用了暴力手段对小宇施了暴。
欲拍裸照威胁女孩卖淫
女孩借机溜走
“小志以处对象的名义,找小宇来,就是为了让小宇出去卖淫挣钱给我们仨花的,如果真要是想和人家好好处对象,是不会那么对那个女孩的。”小勇说,事发的时候,他和自己刚处的对象住在旅店一间房,小志和小李住在另外一间房,等自己去找小志的时候,就看到了小宇,然后就帮着小志干了那件事。
“他们还让我去卖淫,还说要给我拍裸照,如果要是不服从的话,他们就把照片传到网上去。”小宇说,他听小志这么说,没再敢要求他们放了自己。趁着小志睡觉的时候,她就跑去了厕所,并且从小志的手中偷拿到了手机,但没成想被小李发现了,手机又要了回去,而她就躲在厕所里,等待着逃跑时机。过了很长时间,当小宇打开门的时候,发现没有人,她就赶紧跑了出去,来到了派出所报警。
网聊需谨慎
女孩要提防陌生人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小志、小勇、小李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强奸罪。
“这就是非常典型的一个不懂得保护自己的案子,其实这件事如果小宇处理妥当,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检察官陈媛媛说,小宇在面对陌生人的时候,没能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告诉了陌生人自己的位置,这就给后续的事情埋下了伏笔,而且当小宇在网吧内受到胁迫的时候,小宇也没能第一时间报警,这才引发了后面的悲剧。
陈媛媛说,女孩要注意自身的穿着和说话的方式,一定要符合女孩的身份。同时,网络现在这么发达,女孩通过网络聊天的时候,一定要提防陌生人,天上掉下的绝对不是馅饼,如果一旦觉得有潜在的威胁,就要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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