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工体连环撞人案”在三中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金复生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受审。
   
 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北京“工体撞人案”开审 肇事者救人欲减刑(图)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5-11-11 07:13

2014年12月26日,金复生连撞多人后,坐在他驾驶的别克车内。

昨日,在庭审现场,金复生表示认罪悔罪。称愿意赔偿受害人损失。

  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工体连环撞人案”在三中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金复生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受审。

  金复生代理律师指出,金复生在看守所内曾有救人行为,应视为立功表现。公诉机关认为,金复生的救人行为不足以为他减刑。

  报复撞人致3死8伤

  公诉机关称,金复生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经济管理中心因民事纠纷产生矛盾,遂意图通过驾车撞死该中心人员的方式泄愤。

  2014年12月26日上午10时许,金复生驾驶别克轿车在工体东路5号楼东侧辅路,故意撞击该经济中心司机康连萍,随后逃跑。又从北京工体北门进入,沿体育场外围顺时针绕行一圈,故意连续撞击无辜群众,致3人死亡,8人受伤,后被警方控制。

  昨天,本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金复生驾车在公共场所故意连续撞人,致3人死亡,8人受伤,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已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追究金复生的刑事责任。

  金复生曾在看守所内救人

  公诉方提供的证据显示,2015年1月25日,金复生因病在北京市第二看守所住院治疗,其间曾救下一名试图自杀的在押人员。警方复查认定“因金复生及时报告,民警对在押人员企图自缢情况有效处置,避免发生严重后果”。

  金复生的代理律师张雨认为,本次金复生的救人行为,表明其人身危险性降低。同时该救人行为也维护了看守所的监管秩序,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应属于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张雨还指出,金复生在撞人结束后,没有逃跑,而是坐在车内静等警察到来抓。应认定金复生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不过公诉机关认为,金复生虽有救人行为,但不足以为其减刑。

  在最后陈述阶段,金复生表示认罪悔罪。称愿意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向所有受害人道歉。

  本案将择日宣判。

 

 

 

相关链接:

浦东司机驾车连续撞人致2死8伤 被控制时神志不清
的哥撞人后称事发高速路 被撞者否认
五旬男子驾车撞人逃逸回家睡觉 被撞女子伤重不治身亡
超跑撞人致1死1伤肇事者被指系女主播
专车撞人致残滴滴拒绝担责 称只是服务平台没责任
超跑撞人致1死1伤 肇事司机被指系湖南女主播
扶老罗生门再现:骑车少年扶摔倒老人被指撞人

 

相关链接:
扶老罗生门再现:骑车少年扶摔倒老人被指撞人
超跑撞人致1死1伤 肇事司机被指系湖南女主播
专车撞人致残滴滴拒绝担责 称只是服务平台没责任
超跑撞人致1死1伤肇事者被指系女主播
五旬男子驾车撞人逃逸回家睡觉 被撞女子伤重不治身亡
的哥撞人后称事发高速路 被撞者否认
浦东司机驾车连续撞人致2死8伤 被控制时神志不清
[来源:新京报] [作者:林野] [编辑:王善栋]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