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1日消息(记者 陈敬儒)近日,省政府在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依托海口省会城市和金融资源优势,着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全方位打造海口金融机构总部集聚区,力争到2020年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
《意见》提出,努力振兴我省金融业,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海洋金融、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和跨境金融加快发展,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海南银行做精做优,办成创新型特色化地方商业银行,到2020年,实现资产总规模达到800亿元以上,省内县域机构全覆盖,积极创造条件,到省外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海口农商银行、三亚农商银行等农村商业银行在“新三板”挂牌或境内外上市。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力争到2020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达到200家;整合资源,通过合并、重组、增资等方式组建担保集团,设立省级再担保机构。开展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
《意见》明确,要加快金融产业集聚发展。鼓励海口市、三亚市、澄迈县等市县出台金融业优惠政策,发展以资本运作、财富管理和企业服务为主的金融总部经济。依托海口省会城市和金融资源优势,着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全方位打造海口金融机构总部集聚区,力争到2020年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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