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 春秋游不会取消,不会因噎废食
南京市教育局初教处处长戴兴海向媒体表示,雨花台区实验小学的小学生秋游受伤事件发生后,南京市教育局在当天就下发通知,提醒注意秋游安全,但并没有发文不允许秋游或者要求取消秋游。“教育主管部门不能因为一个小学发生了安全事故就因噎废食,加强安全管理是一个事情,春游、秋游是另外一回事,不能把孩子的社会活动给取消掉。”戴兴海表示,如果过度去放大危害性和秋游中的不安全因素,导致学校老师不敢组织秋游活动,这就会造成另外一种问题,那就是,学生缺失了与社会、与人接触的机会,“现在我们的学生不缺做题目,就缺多跟社会、多跟人联系。”
南京市教育局安全处一位工作人员昨天告诉记者,“我们前一天开了会,要求对春秋游、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的安全提出进一步要求。”她表示,南京2011年出台了《关于学校组织春秋游等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意见》,现在又再次重申。特别是出游地点没有进行专门勘察的,要暂缓秋游,但不会取消。
记者了解到,在《关于学校组织春秋游等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意见》中,明确要求学校组织春秋游等集体外出活动要备案。学校必须提前向教育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注明集体外出活动的领队、日程、路线、车辆使用情况等。凡未向教育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的,一律不得组织集体外出。对违反规定,擅自组织春秋游等集体外出活动发生伤亡事故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要制订详尽应急预案。学校组织春秋游等集体外出活动,要制订详细、周全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在遇到天气突变、车辆故障、师生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交通事故、人员走失等突发事件时,要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原则上不去市外春游秋游。教育局还重申了坚持“就近就地”原则。学校组织师生春秋游等集体外出活动应坚持安全、就近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到未开发的场所活动,组织春秋游活动前要了解路线、场所的情况,完善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各学校原则上不组织师生去市外开展春秋游。
规定突出了“委托正规旅行社组织”的规定。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委托正规的旅行社组织,签订正式合同,明确相关责任。学校应参与审核车辆的安全状况和驾乘人员的资质,防止层层转包和临时租借拼凑。学校要给参加春秋游等集体外出活动的全体师生办理相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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