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省工商局发出通知,决定开展2013年和2014年度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抽查工作,抽查结果将在全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
据了解,此次抽查对象是:2015年6月30日前已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2013年和2014年度年报信息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按照3%的比例抽取。已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作为检查对象。抽查内容是个体工商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的2013年和2014年度年报信息。抽查时间即日起至11月30日。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个体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信息抽查在我省是首次,这是商事制度改革后工商强化监管的重要内容,抽查发现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联系的个体户将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抽查发现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全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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