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济观察报获悉,中国财政学会预算绩效研究专业委员会组成专题课题组,会同农业部、水利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林业局等5个部委财务司,正加紧对相关行业预算绩效指标体系设计的研究,期待能打造一把预算绩效指标“量尺”,以规范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相关财税人士认为,根据深化财税改革总体方案的部署,下一步对当年预算的审计,将会延伸到专项资金的项目库。这意味着当年安排的项目,是否在项目库有明确的绩效目标。该人士说,“目前,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财政部已经开始对绩效管理目标提出了评价要求。今后,这项工作的范围还会不断扩大。”
11月6日,财政部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于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利用提出要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说,从中国2012年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践看,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迫切性从未有过地得以加强。
在刘尚希看来,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无论理念还是管理机制,都有了很大进步。预算绩效管理已经从过去的事后变成了事前,这个顺序的变化,意味着一种理念的变化,也意味着一个管理机制的变化。
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11月6日,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做好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本报记者获悉,此番地方和中央部门编的是专项转移支付的总的绩效目标,各个财政厅编的是属于资金分到省以后相应的绩效目标。这些绩效目标编完之后,第一步是中国各省的财政部驻地方专员办要参与审核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目标。
据悉,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结果将是改进相关工作的一个手段。这些相关工作涉及专项资金决定要调整、取消或者改变使用方向等。
前述财税人士对记者表示,“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未来专项资金设立的期限到期前,或者原来设立的期限比较长,这样资金时间到期以后,如果要延期,肯定要做绩效评价。而且评价不是一般地跟着做,是有目的的做。将来财税部门就是要解决问题的。专项资金要么改,要么撤,把它作为一个支撑、手段,因为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涉及全国性的大的资金,改革一次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一位财税部门人士对经济观察报称,现在从中央到地方现在都在整合专项资金,整合以后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制定专项资金管理的办法。财政部各个司局和各个有关部门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后,紧跟着制定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办法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据了解,目前在中部某省,对于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已经覆盖到所有的省市发展发展专项,以及两百万以上的单位发展专项,市县也不断做发展工作,面也不断扩大。
新要求
有关财税人士认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都有绩效管理。因为专项资金到了地方以后,大部分是梯队的,里面有中央财政的钱,也有地方财政的钱。而在一些地方,在对中央资金的使用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今年,财政部对40个县的中央资金进行了检查,一位地方财税人士说,“检查出来的结果是惊人的。”
在财税人士看来,按照这次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绩效目标出来以后,对于财政部提前告知的专项资金,就要编入当地的预算,编入当地预算以后,要履行法律程序,取得地方人大的同意。
前述财税人士告诉记者,“一旦进入了当地的预算,经过当地人代会同意,责权关系就发生了转移,监管的责任是中央财政。中央财政的着眼点,就是分资金之前,地方政府需要中央钱专项转移支付,要告诉中央准备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以及最后你干得怎么样,这就是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的方法。”
据了解,目前正在修订的《预算法实施细则》,将要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职能、流程、负面问责清单等,注重绩效评价对结果与次年预算安排挂钩,并妥善安排绩效评价经费等。
新《预算法》对预算绩效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编制预算时,要把预算评价的结果作为一个因素来考虑;审核预算的时候,必须要有编制预算时的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决算的时候,需要审查项目的绩效评价,并且明确了在预算编制、审核的不同时期的要求。要建立法治国家,作为从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管理工作的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就要承担和执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一位财税人士说,“从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开始,在部门预算编制方法上就做了改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就是做实项目库,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必须具有几个要件。其中的一个,就是所有的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绩效目标。没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编入预算,当年预算中编入的项目必须是出项目库的项目,因为编入当年预算的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在预算审核的时候,这一点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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