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官员
村民在宅基地建新房,要向国土部门交纳1000元保证金,然而7年过去了,所交的保证金一直未退还。
就在华商报记者和村民前去了解情况时,洛南县国土资源局永丰国土资源所副所长竟在上班期间玩电脑看电视剧,记者质问遭遇爆粗口……
村民反映
这几年多次去国土所 迟迟要不来保证金
“2008年在宅基地建房时,在国土所的要求下交纳了1000元保证金,但这笔保证金要了7年还没有结果。”昨日,说起建房保证金的事,洛南县永丰镇李村村民管振娃十分气愤。
管振娃说,他的房子2009年建设并于当年竣工,“从这以后我就每年去国土所要保证金,工作人员告诉我,建房保证金被所里用了,无法退还。接下来的几年时间,国土所领导都换了好几茬了,但始终没有结果。”
村民焦孟霞说,她也是2008年建设房屋,200平方米的建房面积并没有超建,但保证金就是无法要回,今年都去了三四次了,国土所领导说是上任的事情,答应随后会解决。
据介绍,在永丰镇还有不少类似情况,“对农民来讲,这笔钱还不是个小数目,不知国土部门到底将这笔钱用到哪里了?”有村民提供了农村村民建房保证书,其中对建房具体要求做了说明,建房户应按规定向国土部门交纳建房保证金,待新房建成后三个月,如无违反保证书条款,建房户持保证书一次性退还保证金。
记者调查
副所长上班期间上网看电视剧
昨日,华商报记者以村民的身份,和管振娃一同来到洛南县国土资源局永丰国土资源所了解情况。上午11时许,所长未在,隔壁一间办公室门虚掩着,副所长屈永军正在聚精会神地看着电脑。
屈永军表示,他并不清楚建房保证金一事,所长到县上开会去了。在华商报记者的要求下,屈永军掏出电话拨打了所长电话。接完电话,他称,所长说建房保证金随后会在统一换发宅基地证时退还,至于什么时候说不清楚。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